公告日期:2024-11-16
南京化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9 号——上市公司筹划
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规定的说明
南京化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公司”)正在筹划资产置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南京工艺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工艺”或“拟购买资产”)100%股份,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经认真对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9 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
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的规定进行审慎判断,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交易符合相关具体规定,具体如下:
1、本次交易拟购买资产为南京工艺 100%股份,不涉及立项、环保、
行业准入、用地、规划、建设施工等有关报批事项。《南京化纤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中已详细披露本次交易有关审批事项,并对可能无法获得批准或核准的风险作出了特别提示。
2、本次拟购买资产的交易对方合法持有南京工艺 100%股份,南京工
艺不存在出资不实或者影响其合法存续的情况。江苏和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和谐股份”)持有的南京工艺 4.71%股份尚未解除质押、冻结,和谐股份承诺将在本次交易置入资产交割前或上市公司要求的更早时间解除上述股份质押、冻结,除前述情况外,交易对方合法拥有置入资产的完整权利,不存在限制或禁止转让的情形;本次交易完成后,南京工
艺将成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3、本次交易有利于提高上市公司资产的完整性,有利于上市公司在人员、采购、生产、销售、知识产权等方面保持独立。
4、本次交易有利于公司改善财务状况,增强持续经营能力,有利于公司突出主业,增强抗风险能力,有利于公司增加独立性,能够采取有效措施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避免同业竞争。
特此说明。
南京化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1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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