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化纤:关于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的说明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11-16
南京化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的说明
南京化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正在筹划资产置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南京工艺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工艺”)100%股份,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本次交易的审计、评估等工作尚未完成,交易价格尚未最终确定。本次交易预计将达到《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标准,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对于本次交易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的具体认定,公司将在重组报告书中予以详细分析和披露。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的控股股东仍为南京新工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实际控制人仍为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本次交易不会导致公司的控制权变更;最近 36 个月内,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
特此说明。
南京化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1 月 16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评论该主题
帖子不见了!怎么办?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