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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1-25 16:58:19 股吧网页版
妙可蓝多:关于新增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签署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11-26


证券代码:600882 证券简称:妙可蓝多 公告编号:2024-094
上海妙可蓝多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新增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签署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上海妙可蓝多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466 号)核准,上海妙可蓝多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非公开发行方式发行 A 股股票100,976,102 股,发行价格为每股 29.71 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2,999,999,990.42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981,164,864.86 元。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利安达验字[2021]京 A2003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签订情况和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2021 年 7 月,公司及实施募投项目的子公司上海芝享食品科技有限公司、广泽乳业有限公司、吉林市广泽乳品有限公司与保荐机构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证券”)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金山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闵行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奉贤支行、吉林九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和吉林珲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市朝阳支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相关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
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详见公司 2021 年 7 月 8 日披露的
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实施募投项目的子公司广泽乳业有限公司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奉贤支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金山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奉贤支行新增开立募集资金专户;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实施募投项目的子公司广泽乳业有限公司、吉林市广泽乳品有限公司分别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新增开立募集资金专户;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实施募投项目的子公司广泽乳业有限公司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金桥支行新增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公司及广泽乳业有限公司、吉林市广泽乳品有限公司与保荐机构东方证券和前述银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相关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
重大差异。详见公司 2022 年 5 月 18 日、2022 年 5 月 27 日及 2022 年 9 月 15 日
披露的《关于新增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签署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7、2022-053 及 2022-095)。

为进一步便于募集资金管理,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自贸试验区新片区分行新增开立募集资金专户。近日,公司与保荐机构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前述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相关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相关新增募集资金专户开立及存储情况如下:

账户名称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存储金额

上海妙可蓝多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

食品科技股份 限公司上海自贸试验区新 98100078801800001919 0 元

有限公司 片区分行

三、本次三方监管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甲方)与开户银行(乙方)、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丙方)签署的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于甲方募集资金投向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甲方、丙方同意乙方指定其下辖机构南汇支行履行协议约定的监管职责,负责办理本次资金监管的相关事项,并指定为监管专户的开户行。乙方该下辖支行未按协议约定履行监管义务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甲方对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部分募集资金可以以不同期限的定期存款方式存储,并及时通知丙方。甲方承诺上述存单到期后将及时转入协议约定的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管理或者以存单方式续存,并通知丙方。甲方存单不得质押。

2、甲乙双方应当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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