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2-31
江苏凯盛新材料有限公司
2023 年度、2024 年 1-10 月
审计报告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目 录
审计报告 1-3
资产负债表 4-5
利润表 6
现金流量表 7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8-9
财务报表附注 10-41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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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报告
致同审字(2024)第 110C028949 号
江苏凯盛新材料有限公司: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江苏凯盛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凯盛”)财务报
表,包括 2023 年 12 月 31 日、2024 年 10 月 31 日的资产负债表,2023 年度、
2024 年 1-10 月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
制,公允反映了江苏凯盛 2023年 12月 31日、2024年 10月 31日的财务状况以
及 2023年度、2024年 1-10月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江苏凯盛,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公司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江苏凯盛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管理层计划清算江苏凯盛、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治理层负责监督江苏凯盛的财务报告过程。
四、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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