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2-07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会 议 资 料
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日
目 录
一、会议须知......1
二、会议议程......2
三、会议议案......3
普通决议案
关于选举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会议须知》
为维护全体股东合法权益,保证股东会正常秩序。现依据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次会议须知如下:
一、凡有权出席股东会并于会上投票的股东有权委任一位或数位人士作为其股东代理人,代其出席大会并于会上投票。
二、股东或其代理人出席大会需出示相关的身份证明文件。如股东代理人代表股东出席,则股东代理人须同时出示其股东代理人委托书。
三、会议期间,全体出席会议人员应认真行使法定权利并履行法定职责。为保证股东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除依法出席会议的公司股东(或其授权代理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聘请的律师和董事会邀请参会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士入场。
四、股东会议发言,请于会前十分钟向大会秘书处登记;发言内容应主要围绕本次会议议案,每位股东的发言时间不超过十分钟;会议主持人负责安排回答提问和作出说明。
五、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网络投票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六、现场表决在本次大会股东代表和监事代表的监督下进行,现场宣布投票表决结果。公司聘请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出席见证本次股东会,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会议议程
会议时间:2024 年 12 月 30 日(星期一)上午 9:00
会议地点:凯盛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三楼会议室
会议主持:董事长 谢军先生
出席人员:
1、已办理登记手续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会议其他相关人员;
3、见证律师。
会议议程:
一、主持人报告大会出席情况,宣布会议开始
二、宣读会议须知
三、宣读大会各项议案
四、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发言和提问
五、大会现场表决(记名投票表决)
六、大会计票人、监票人共同点票、计票
七、见证律师对现场投票结果进行合规性确认,并宣布现场
投票表决结果
八、主持人宣布现场会议结束
关于选举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鉴于张冲先生、孙仕忠先生、潘锦功先生因工作调整原因已申请辞去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职务。为保障董事会规范运作,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凯盛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提名陈鹏先生、吴丹女士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已对上述候选人的资格
进行了核查,于 2024 年 12 月 6 日召开的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八
次会议已审议通过《关于增补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为此,董事会建议委任陈鹏先生为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执行董事,建议委任吴丹女士为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请予审议。
凯盛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2 月 30 日
附件: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陈鹏先生,1976 年生,本科学历,工程师。曾任山东金晶科技有限公司滕州分公司副总经理,河南省中联玻璃有限责任公司常务副总经理,中国耀华玻璃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代理常务副总裁,河南省中联玻璃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凯盛玻璃控股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技术总监,中国耀华玻璃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
董事、常务副总经理。自 2024 年 12 月 6 日起任本公司常务副总裁。
吴丹女士,1986 年生,硕士研究生学历。现任凯盛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法律合规部副部长。曾任北京伟基律师事务所律师,北京润朗律师事务所律师,凯盛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法律合规部首席法律顾问。
截至本次会议通知披露日,陈鹏先生、吴丹女士均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本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其他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亦不存在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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