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2-03
证券代码:600869 证券简称:远东股份 公告编号:2024-099
远东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 2024/7/23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 2024/7/22~2025/7/21
预计回购金额 15,000 万元~20,000 万元
□减少注册资本
回购用途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一、 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2024 年 7 月 22 日,远东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的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并在未来将前述回购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15,000 万元,不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4.79 元/
股,实施期限为自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股份回购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4 年 7 月 27 日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
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临 2024-059)。
二、 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股份期间,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 3 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 2024 年 11 月 30 日,公司暂未进行股份回购。公司已于 2024 年 7 月 25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开立股份回购专用账户,于 2024年 8 月 1 日完成股份回购专用账户资金账号开立、银行三方存管关联等手续,后续将择机回购。
三、 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远东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2 月 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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