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7-11
证券代码:600867 证券简称:通化东宝 公告编号:2024-064
通化东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通化东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通化东宝”)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4年7月1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
2024 年 7 月 9 日,公司收到董事长李佳鸿先生提交的《关于提议董事会回购公
司股份的函》,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全体董事同意,本次董事会会
议豁免通知时限要求。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7 月 9 日以口头和电话方式发出。本
次会议应参加会议董事 9 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 9 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李佳鸿先生主持。监事会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第二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方案的议案》;
综合考虑公司近期股票二级市场表现,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基本面的判断,结合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以及未来的盈利能力和发展前景,为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增加投资者信心,公司计划以自有资金回购公司。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具体方案如下:
1.回购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高度认可,在综合考虑公司近期股票二级市场表现,并结合公司经营情况、主营业务发展前景、公司财务状况以及未来的盈利能力等的基础上,为使股价与公司价值匹配,维护公司市场形
值水平等因素,公司决定拟以自有资金回购公司股份。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拟回购股份的种类
本次回购股份的种类为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 A 股。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购股份的方式
公司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进行股份回购。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1、本次回购实施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6 个月内。董事会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作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
2、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提前届满:
(1)在回购期限内,公司回购股份金额达到最高限额,则本次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即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公司股东大会决议终止本次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股东大会决议通过终止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回购实施期间,公司股票如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 10 个交易日以上的,回购方案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3、公司在以下窗口期不得回购股票: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
(2)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5.拟回购股份的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资金总额
本次回购后的股份将予以注销,从而减少公司的注册资本。在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12 元/股(含),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18,0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含)的条件下,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不低于 1,500 万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0.76%,不超过 1,666.66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84%,以上数据依照回购价格上限测算,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序号 回购用途 拟回购数量 占公司总股本 拟回购资金 回购实施期
比例(%) 总额 限
股东大会审
注销减少公司的 1,500 万股 18,000 万元 议通过本次
1 注册资本 -1,666.66 万 0.76-0.84 -20,000万元 回购股份方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