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5-28
证券代码:600867 证券简称:通化东宝 公告编号:2024-051
通化东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第二个行权期自主行权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行权股票数量:通化东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通化东宝”)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股票期权数量为 1,499.16 万
份,行权期为 2023 年 5 月 26 日至 2024 年 5 月 25 日,实际可行权时间为 2023
年 8 月 29 日至 2024 年 5 月 25 日,行权方式为自主行权。截至 2024 年 5 月 25
日,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无激励对象参与行权且完成股份过户登记的股份。
本次行权股票上市流通时间: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采用自主行
权模式行权,激励对象行权所得股票于行权日(T 日)后的第二个交易日(T+2)日上市交易。
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现已届满,未在行权期内行权的全部股票期权将由公司统一注销。
一、2020 年股权激励计划的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
1、2020 年 9 月 29 日,公司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通化东宝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通化东宝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同日公司召开了第十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通化东宝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通化东宝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通化东宝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此已发表同意
《通化东宝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全体股东征集了投票权。监事会对此发表了核查意见。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关于通化东宝股权激励计划与员工持股计划的法律意见书》。
2、2020 年 9 月 30 日至 2020 年 10 月 22 日,公司将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司监事会结合公示情况对公司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3、2020 年 10 月 30 日,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
《关于〈通化东宝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通化东宝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与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于 2020 年 10 月 31 日披露了《通化
东宝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股票自查报告》(公告编号:临 2020-086)。
4、2020 年 11 月 26 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八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此已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此发表了核查意见。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关于通化东宝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及授予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5、2020 年 12 月 30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授予结果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0-097),授予日为 2020 年 11 月
26 日,授予股票期权 5,323.50 万份,授予价格为 14.31 元/份,授予对象为 378
人;授予限制性股票 699 万股,授予价格为 8.50 元/股,授予对象为 92 人。
6、2021 年 11 月 23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
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0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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