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03-08-30
通化东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附属公司
———厦门特宝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厦门特宝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担保数量及累计为其担保数量:本次担保人民币4000万元,累计为其担保4000万元,无其他对外担保。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通化东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03年8月1日与中国工商银行厦门市海沧支行签订了《保证合同》,为公司附属公司-----厦门特宝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特宝”)4000万元人民币提供担保,除此之外无其他对外担保。
公司董事会于2003年8月2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了第四届第十一次董事会,发出表决票9张,收到同意表决票9张,会议同意为厦门特宝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4000万元人民币的银行借款提供担保。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厦门特宝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注册地点:厦门市海沧新阳工业区翁角路330号
法定代表人:李一奎
经营范围:生物制品的研究、开发及技术服务、技术咨询;冻干粉针剂、小容量注射剂生产等。
至2003年7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为10,504.61万元,负债总额4,426.38万元,净资产5,888.52万元,实现净利润272.20万元。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被担保人厦门特宝系公司附属企业,本公司持有其42.24%的股权,是第一大股东。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保证期限:二年。以对方向银行借款日起开始计算。
担保金额:4000万元人民币
该保证合同在双方签字并盖章后生效。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经过认真研究,认为对厦门特宝签订的《担保合同》不会损害公司利益,且对公司今后的发展有利,一致通过以上担保议案。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日,除此次担保外,无其他担保事项。
六、备查文件目录
1、第四届第十一次董事会决议
2、《保证合同》
3、被担保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4、最近一期的财务报表。
通化东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三年八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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