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01-06-19
通化东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00年度分红派息公告
根据本公司2001年4月30日召开的200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2000年度利 润分配方案,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 分红派息方案
以公司2000年末总股本324,493,03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 元(含税),共计分配股利32,449,303.6元, 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
二、 股权登记日、除息日、红利发放日
1、 股权登记日:2001年6月22日
2、 除息日: 2001年6月25日
3、 红利发放日:2001年6月29日
三、 分红派息方法
1、 每股税前红利金额:0.10元。
2、每股税后红利金额,对于流通股个人股东,公司根据国家税法规定按20%的税率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实际发放的现金红利为0.08元;对于流通股机构投资者不代扣 所得税,实际发放红利0.10元;对于未流通股中的法人股东,实际发放的现金红利为0.10元。
3、发放对象:截止2001年6月22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上海证券中央 登记结算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4、 发放年度:2000年度。
四、 红利领取办法
1、 发起人法人股现金红利由公司直接发放。
2、持有流通股的股东现金红利由本公司委托上海证券中央登记结算公司在红利 发放日前一个交易日,将已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应得现金红利额通过资金清算系统 划付给其指定的证券公司,投资者可在现金红利发放日领取现金红利。对未办理指定 交易的投资者的现金红利暂由登记公司保管,待投资者办理指定交易并经登记公司确 认后,登记公司即将该投资者尚未领取的现金红利划付给其指定的证券公司,投资者在办理指定交易后的第二个交易日即可领取现金红利。
五、 咨询机构:本公司证券部
地址:吉林省通化县东宝新村证券部
电话:0435-5858025 5858126
传真:0435-5858025
特此公告
通化东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一年六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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