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2-21
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资料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
目 录
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1
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规则 ......3议案一: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5议案二: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 2025 年与航天科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开展金融合作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9议案三: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5 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15
议案四: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22
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召集人: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会议方式:现场记名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
三、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12 月 30 日下午 14:00
四、网络投票时间: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 2024 年 12
月 30 日上午 9:15 至 9:25、9:30 至 11:30、下午 13:00 至 15:00;通过互
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 2024 年 12 月 30 日上午 9:15 至 15:00
五、现场会议地点:北京海淀区永定路甲 51 号航天长峰大楼八层 822
会议室
六、参加人员:股东及股东代表、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公司聘请的律师
七、会议议程:
(一)宣读议案并提请大会审议
序号 议案名称
1 审议公司关于聘任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2 审议公司关于预计 2025 年与航天科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开
展金融合作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3 审议公司关于 2025 年度预计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4 审议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二)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回答股东的问题
(三)推选监票人(推选两名股东代表与一名监事进行监票工作)
(四)对上述各项议案进行表决
1、公司监事宣读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规则
2、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填写表决票并投票
3、汇总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结果并进行计票
4、监票人宣布投票表决结果
5、公司法律顾问宣读法律意见书
(五)会议结束
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规则
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 年第四次临时
股东大会于 2024 年 12 月 30 日下午 14:00 在公司八层 822 会议室召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届大会表决规则如下:
一、表决方式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记名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审议有关议案。公司股东既可参与现场投票,也可以通过网络投票或其他上海证券交易所允许的投票方式参与表决。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其他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股份出现重复表决的情形,均以第一次表决的投票结果为准。
本次会议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及互联网投票平台(vote.sseinfo.com)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表决方式,相关事宜参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15 年修订)》。
二、表决权的计算方法
股东出席本次大会,所持的每一股份有一票表决权,即一股一票。
三、表决有效性
本次大会所审议的议案中,议案 1:审议公司关于聘任 2024 年度会计
师事务所的议案;议案 2:审议公司关于预计 2025 年与航天科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开展金融合作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议案 3:审议公司关于
2025 年度预计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均为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 2 和议案 3 内容涉及关联交易,中国航天科工集团有限公司、中国航天科工防御技术研究院、北京计算机应用和仿真技术研究所、中国航天科工集团第二研究院二〇六所、中国航天科工集团第二研究院七〇六所作为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关联股东所代表股份数不计入有效表决权总数。议案 4:审议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为有效。
四、委托代理
股东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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