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2-10
中电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2024 年 12 月修订)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三章 股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第三节 股份转让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大会
第一节 股东
第二节 股东大会
第三节 股东大会的召集
第四节 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
第五节 股东大会的召开
第六节 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
第五章 董事会
第一节 董事
第二节 董事会
第六章 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七章 监事会
第一节 监事
第二节 监事会
第八章 党组织
第九章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
第二节 内部审计
第三节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第十章通知与公告
第一节 通知
第二节 公告
第十一章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第一节 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
第二节 解散和清算
第十二章修改章程
第十三章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中电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经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关于同意上海华东电脑总公司改组为股份有限公司并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批准,以募集设立的方式设立;在上海市
工 商 行 政 管 理 局 注 册 登 记 ,取得营业执照,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310000132222692E。
第三条 公司于 1993 年 10 月 7 日经上海市证券管理办公室批准,首次向
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2000 万股。于 1994 年 3 月 24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 中电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CETC Digital Technology Co.,Ltd.
第五条 公司注册地址:上海市嘉定区城北路 378 号 1605 室,邮政编码
201800。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682,421,454 元。
第七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九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
第十二条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设立中国共产党的组织,建立党的工作机构,配备党务工作人员,保障党组织的工作经费。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三条公司的经营宗旨:应用最新的技术和产品,通过服务协助个人和组织享用信息技术进步带来的利益,从而贡献社会、回报股东。
第十四条公司经营范围是: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建设工程设计;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电气安装服务;检验检测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数字技术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软件开发;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
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工程管理服务;专业设计服务;网络技术服务;对外承包工程;电子产品销售;网络设备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仪器仪表销售;广播电视传输设备销售;计算机及办公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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