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11-08 17:08:52 股吧网页版
万里股份:万里股份公司章程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11-09


Chongqing Wanli New Energy Co., Ltd.

第一章 总则......3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 3
第三章 股份 ...... 4

第一节 股份发行 ...... 4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 4

第三节 股份转让 ...... 5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大会 ...... 6

第一节 股东 ...... 6

第二节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 7

第三节 股东大会的召集 ...... 9

第四节 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 ......1 0

第五节 股东大会的召开 ......1 1

第六节 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 ......1 3
第五章 董事会 ......1 6

第一节 董事 ......1 6

第二节 董事会 ......1 8

第六章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2 1
第七章 监事会 ......2 2

第一节 监事 ......2 2

第二节 监事会 ......2 2
第八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2 3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 ......2 3

第二节 内部审计 ......2 6

第三节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2 6
第九章 通知和公告 ......2 6

第一节 通知 ......2 6

第二节 公告 ......2 7

第十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2 7

第一节 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 ......2 7

第二节 解散和清算 ......2 8
第十一章 修改章程......2 9
第十二章 附则......3 0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经重庆市体改委“渝改委 ”(1992)115 号和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证监发审字 ”[1993]111 号文批准,以定向和公众募集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号 50000001801876。

第三条 公司于 1993 年 12 月 20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首次
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15,500,000 股,于 1994 年 3 月 24 日在上海证券
交易所上市。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公司中文名称:重庆万里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公
司英文名称:ChongqingWanliNewEnergyCo.,Ltd.

第五条 公司住所:重庆市江津区双福街道创业路 26 号综合楼幢 1-1。邮编:
402247。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53,287,400 元。

第七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九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
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
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财务负责人。

第十二条 公司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设立共产党组织、开展党的活
动。公司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三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在开放中深化改革,在竞争中不断进取,以良
好的经济效益让股东满意。

第十四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

设计、制造、销售各类铅酸蓄电池及零部件、普通机电产品及零部件、普通机械产品及零部件;试生产电动自行车、电动旅游观光车、电动运输车、电动三轮车及零部件(仅供向有关部门办理许可审批,未经许可和变更登记,不得从事经营活动);销售五金、交电、金属材料(不含稀贵金属)、橡胶制品、塑料制品、化工原料及产品(不……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