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8-24
证券代码:600839 证券简称:四川长虹 公告编号:临 2024-038 号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与投资设立创业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对外投资概述
2023年1月16日,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长虹”“公司”或“本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五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参与投资设立创业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虹美菱”)与公司控股股东四川长虹电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虹控股集团”)、四川虹云创业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虹云管理”)共同设立四川虹云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虹云基金二期”或“本基金”)。虹云基金二期规模为14,800万元,其中公司及长虹美菱作为有限合伙人(LP)合计认缴9,500万元(其中公司出资5,000万元,长虹美菱出资4,500万元),合计占认缴出资总额的64.19%;长虹控股集团作为有限合伙人(LP)认缴5,000万元,占认缴出资总额的33.78%;虹云管理作为普通合伙人(GP)认缴300万元,占认缴出资总额的2.03%。
上述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2023年1月18日披露的《四川长虹关于参与投资设立创业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的公告》(临2023-007号)。
虹云基金二期已于2023年7月13日完成工商登记,各合伙人已完成首期出资。截至本公告日,本基金尚未完成产品备案。
二、进展情况
公司收到基金管理人通知,虹云基金二期于2024年8月22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合伙人大会,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基于基金管理人目前引入新合伙人的进度及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的要求,
同意在决议生效当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全体合伙人已实缴出资的款项及对该等
款项现金管理的收益,按照全体合伙人持有份额比例暂时返还至合伙人提供的账
户,最终分配金额以分配日的实际账户余额为准。具体明细如下:
首缴已出资 基金账户余额
分类 出资人 认缴金额 份额比例 金额 (截至2024年 退回本金 分配收益
(万元) (万元) 7月31日) (万元) (万元)
(万元)
有限合伙人 长虹控股集团 5,000 33.78% 2,000 2,000 16.90
(LP) 四川长虹 5,000 33.78% 2,000 2,000 16.90
长虹美菱 4,500 30.41% 1,800 5,970 1,800 15.20
普通合伙人 虹云管理 300 2.03% 120 120 1.00
(GP)
合计 14,800 100.00% 5,920 5,970 5,920 50.00
(二)为推进本基金备案工作,同意本基金引入新合伙人的开放期由原来的
“自本合伙企业成立之日起一年内”延长至2024年12月15日。届时若未引入新合
伙人,则启动本基金清算程序。
(三)同意签订《四川虹云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之补充
协议》(以下简称“《合伙协议之补充协议》”或“本补充协议”),本次签订的《合
伙协议之补充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原合伙协议第二十三条第1点“有限合伙人的权利”共15项,现增加第(16)
项,具体内容为:有限合伙人在认缴出资期限(202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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