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1-01
证券代码:600824 股票简称:益民集团 编号:临 2025-02
上海益民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房屋出租经营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房屋出租经营事项情况概述
为推动淮海中路商业结构调整,助力打造“百年淮海路”,公司与海恩斯莫里斯(上海)商业有限公司就其承租经营公司名下的嘉丽都商厦(上海市淮海中路 645-659 号)事项达成合作协议。
2024 年 12 月 30 日,公司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以 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嘉丽都商厦出租经营的议案”,按照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本次事项无需递交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授权公司与承租方签署合同及实施相关事宜。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与承租方海恩斯莫里斯(上海)商业
有限公司签署了相关的《商业网点(商铺)房屋租赁合同》(以下简称“房屋租赁合同”)。
二、租赁标的及承租方介绍
1、租赁标的基本情况
租赁标的嘉丽都商厦座落于上海市淮海中路 645-659 号。本公司为嘉丽都商厦全部房产的产权人,该房产无任何抵押或质押。
2、承租方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海恩斯莫里斯(上海)商业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港澳台法人独资)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794519276H
法定代表人:ADAM GUSTAV KARLSSON
注册资本:500 万欧元
营业期限:2006-11-09 至 2026-11-08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黄陂北路 227 号 18 楼 1801-1812 室、
19 楼 1901-1912 室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服装服饰批发;服装服饰零售;箱包销售;鞋帽批发;鞋帽零售;化妆品批发等。
三、 房屋租赁合同主要内容
出租方:上海益民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承租方:海恩斯莫里斯(上海)商业有限公司
1、 租赁标的:上海市黄浦区淮海中路 645-659 号整栋楼层,为
商业与办公用途。
2、 租期:租期 5 年,租期自 2025 年 1 月 1 日到 2029 年 12 月
31 日止,租赁期限到期,若承租方未有书面明确表示不续约的且在租赁期限内承租方未有严重拖欠应付款项的行为的,则本合同将延期五年续租期。续租期到期后,承租方若继续续租该物业的,应提前六个月书面通知本公司,但相关租金应由双方根据届时情况确认。
3、租金及付款方式
租金定价由合同双方充分考虑标的区域租金价格水平及未来发展趋势后,双方协商确定。租赁期限内,承租方按照合同约定,按固定租金方式支付租金。除去免租期后,前五年按年租金人民币 2550万元标准,分摊至月逐月计算并支付;五年届满后若合同续约的,则
自 2030 年 1 月 1 日至 2034 年 12 月 31 日,年租金调整为人民币 2750
万元,支付方式同上。
租金按“先付后用”的原则按月支付,支付期限为当月的前五个工作日内。
4、合同终止与解除
(1)租赁期内,若该房屋被依法征用或非因任何一方原因导致该房屋灭失、严重损毁或者被鉴定为危险房屋的,以致无法使用并且在 90 日内无法修复的,合同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方有权书面通知另一方解除本合同,违约方应承担违约责任:房屋存在缺陷危及安全,经承租方书面告知,未在合理期限内消除前述情形的;承租方未征得本公司书面同意改变标的房屋用途或变更名称、经营品牌或品类的;承租方未征得本公司书面同意而改变房屋主体结构或主要设施,或因承租方原因造成该房屋主体结构或主要设施损坏的;承租方违反合同相关约定,擅自转让、转租、分租或放弃占用租赁该房屋或其中任何部分,或将业务承包他人,或与他人交换各自承租的房屋的;承租方将该房屋用于任何非法目的或其营业执照所列经营范围以外之目的等。
5、合同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
四、 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租赁事项预计将为公司带来稳定的租金收益;本次租赁期限较长,亦可能存在不能正常履约的风险。对于出租资产,公司将积极履行房屋所有权人的管理职责,切实做好公司资产安全管理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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