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2-31
河南仟问律师事务所
关于
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调整及授予相关事项
之
法律意见书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三十日
中国·郑州市郑东新区平安大道189号环湖国际5、12楼
邮政编码:450003
电话:0371-65953550
传真:0371-65953502
www.chainwinlaw.com
目录
释义...... 1
第一节 律师声明...... 3
第二节 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依据的主要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4
第三节 正 文 ...... 5
一、本次激励计划调整及授予的批准与授权...... 5
二、本次调整的具体内容 ...... 7
三、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 7
四、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 8
五、结论意见...... 10
第四节 附 则 ...... 11
一、法律意见书的签字盖章 ...... 11
二、法律意见书的正、副本份数...... 11
释义
本法律意见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本所或我们 指 河南仟问律师事务所
神马股份、公司 指 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本 指 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次激励计划、激励计划
《激励计划(草案)》 指 《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
《考核管理办法》 指 《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试行办法》 指 《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内)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
法》(国资发分配【2006】175 号)
《有关问题的通知》 指 《关于规范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制度有
关问题的通知》(国资发分配【2008】171 号)
《上市规则》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公司章程》 指 现行有效的《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中国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为本法律意见书之目的,不包括
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省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河南省国资委 指 河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河南仟问律师事务所
HENAN CHAINWIN LAW FIRM
中国郑州市郑东新区平安大道 189 号正商环湖国际 5F/12F (450000)
电话(Tel): 0371-65953550
电子邮件(E-mail):qwlss@126.com
......
关于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调整及授予相关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2024】仟见字第【511-1】号
致: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河南仟问律师事务所与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或神马股份”)
签订的《专项法律顾问合同》,河南仟问律师事务所接受公司的委托,担任公司实
施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特聘专项法律顾问,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
律、法规和中……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