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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2-30 19:17:51 股吧网页版
神马股份: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12-31


证券简称:神马股份 证券代码:600810
转债简称:神马转债 转债代码:110093
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

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保证本激励计划及其摘要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特别提示

一、《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由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神马股份”、“公司”或“本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内)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国资发分配[2006]175 号)《关于规范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国资发分配〔2008〕171 号)《中央企业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工作指引》(国资考分〔2020〕178号)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订。
二、神马股份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采取的激励形式为限制性股票。股票来源为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本公司人民币 A股普通股股票。

符合本激励计划授予条件的激励对象,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60 日内,公司进行权益的授予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进行登记。在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前,激励对象享有其股票应有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该等股票的分红权、配股权等。但限售期内激励对象因获授的限制性股票而取得的股票红利、资本公积转增股份、配股股份、增发中向原股东配售的股份同时限售,不得在二级市场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转让,该等股份限售期的截止日期与限制性股票相同,且上述限制性股票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等。
三、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1,024.40 万股,占 2024
年 9 月 20 日公司股本总额 104,418.0371 万股的 0.98%。本次授予为一次性授予,
无预留权益。

截至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布日,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0.00%。本激励计划中任何一名激励对
象通过全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公司股票数量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00%。

四、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共计 222 人,包括公司公告本激励计划时在公司(含子公司,下同)任职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人员,不含神马股份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五、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 3.80 元/股。在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登记期间,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缩股、配股或派息等事宜,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和权益数量将根据本激励计划做相应的调整。

六、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为自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完毕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60 个月。

七、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授予日起满 24 个月后分三期解除限售,各期解除限售的比例分别为 40%、30%、30%。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期 业绩考核目标

公司以 2023 年利润总额为基数,2025 年利润总额增长率不低于

60.00%,且不低于同行业均值或对标企业 75 分位值水平;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2025 年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 4.50%,且不低于同行业均值或对标企
业 75 分位值水平;

公司 2025 年△EVA>0。

公司以 2023 年利润总额为基数,2026 年利润总额增长率不低于

100.00%,且不低于同行业均值或对标企业 75 分位值水平;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2026 年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 5.50%,且不低于同行业均值或对标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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