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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2-31 17:25:42 股吧网页版
*ST鹏博:鹏博士关于股票交易风险提示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1-01


证券代码:600804 证券简称:*ST 鹏博 公告编号:临 2024-163
债券代码:143606 债券简称:18 鹏博债

鹏博士电信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交易风险提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股票于 2024 年 12 月 30 日、31 日连续两日涨停,但公司基本面未
发生重大变化,且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因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喜事务所”)对公司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2023 年度审计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鹏博士电信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报告》),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 8 月修订)》(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第 9.3.2 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若公司再被出具非无保留意见的《2024 年度审计报告》,公司将面临终止上市风险。

公司实际控制人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 4,800 万元,实际控制人已于
2024 年 11 月 7 日偿还 1,562.5 万元,已于近日偿还剩余 3,237.5 万元,因中喜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喜事务所”)对公司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鹏博士电信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说明》(以下简称“专项说明”),本次 4800 万元归还后,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事项是否彻底解决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仍将结合专项说明意见,继续开展后续自查工
作,并根据后续自查结果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截至目前,公司虽拟聘任中瑞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年审会计师,但尚未正式签署审计业务服务协议。

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31 日发布了《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2024 年前
三季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约-39,837 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下降 46.49%;2024 年前三季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约-38,818 万元。亏损规模呈扩大趋势,存在与可持续经营能力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风险。

公司及实际控制人杨学平于 2024 年 11 月 18 日均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
的《立案告知书》:“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2024 年 11 月 17 日,我会决
定对你/你单位立案。”

2024 年 11 月 5 日,公司收到债权人海之盈(广州)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的《通知书》,因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但具备重整价值为由,海之盈(广州)商业保理有限公司已向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青岛中院”或“法院”)申请对公司进行预重整。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收到法院受理预重整的文件,申请人的申请能否被法院受理,公司后续是否进入预重整及重整程序均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目前,公司控股股东欣鹏运所持公司全部股份目前尚处于冻结、轮候冻结及司法标记的状态,后续或将存在继续被司法处置的可能。

因公司前期为股东深圳市和光一至技术有限公司、深圳市欣鹏运科技有限公司的借款事宜提供担保,公司作为被告之一被请求就股东深圳市和光一至技术有限公司、深圳市欣鹏运科技有限公司的借款 52,000 万元、112,000 万元及相关利息、诉讼费用等债务承担连带保证清偿责任。担保涉及的相关案件现已由原告撤诉,截止目前,对于前述所涉案件,公司分别已收到法院下发的民事裁定书和已签署民事调解书。原告已与公司、长宽通信服务集团有限公司签署关于解除保证合同的协议书,解除深圳市欣鹏运科技有限公司编号 20211101 保 5《保证合同》、编号 20211101 保 6《保证合同》、深圳市和光一至技术有限公司编号
20211102 保 5《保证合同》、编号 20211102 保 6《保证合同》,原告不得就案件
所涉事项向公司、长宽通信提起诉讼。本次案件涉及的担保,公司未履行审议程
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无法核实上述借款是否还存在其他担保协议。后续公司是否因存在其他担保协议而承担连带担保责任存在不确定性。

一、 相关风险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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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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