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2-20
证券代码:600796 股票简称:钱江生化 编号:临 2024—052
浙江钱江生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企业土地收回及房屋收储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浙江钱江生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乙方”)拟与海宁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甲方”)、海宁智慧港科技产业园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丙方”)签署《企业土地收回及房屋收储协议》,由甲方对公司位于海宁经济开发区施带路 9 号厂区的土地使用权予以收回,对该土地上的房屋建筑予以收储,各类补偿和奖励由丙方支付给公司。丙方补偿公司各项费用总计420,027,920.00 元。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已经十届董事会 2024 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交易事项前 12 个月,除本次关联交易外,公司与关联法人海宁智慧港科技产业园开发有限公司未发生关联交易事项,公司也不存在与其他关联人进行的交易类别相关的交易。
一、交易概述
为有效推进海宁经济开发区的城市有机更新,实现化工类生产性企业撤区入园,改善经济开发区生态环境,提高辖区居民生活品质,实现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根据海宁市政府《关于钱江生化分公司实施搬迁方案的会议备忘录》,公司自愿腾退海宁经济开发区施带路 9 号厂区,由甲方对公司该地块的土地使用权予以收回,对该土地上的房屋建筑予以收储,各类补偿和奖励由丙方支付给公司。
经甲乙丙三方协商同意委托浙江众诚房地产评估事务所有限公司海宁分公司、浙江正泰联合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位于海宁经济开发区施带路 9号厂区,现属于公司所有的土地使用权、房屋、装修及相关附属物、设备及设施等进行评估。根据浙众诚所评(2024)海字第 067 号房地产估价报告,浙正评搬字(2024)第 087 号资产评估报告,三方拟协商签署《企业土地收回及房屋收储协议》,约定作如下补偿:
甲方对公司的土地使用权、房屋、装修、相关附属物及资产搬迁等各项补偿金额为人民币 380,009,484.00 元,签约奖、搬迁奖等奖励金额为人民币8,216,780.00 元,货币安置及停工损失奖励金额为人民币 31,801,656.00 元,补偿与奖励总计金额为人民币 420,027,920.00 元。
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19 日召开的十届董事会 2024 年第四次临时会议以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1 票回避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企业土地收回及房屋收储协议>的议案》,关联董事邬海凤女士回避了表决,该事项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事前审议通过。
本次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事项前 12 个月,除本次关联交易外,公司与关联法人海宁智慧港科技产业园开发有限公司未发生关联交易事项,公司也不存在与其他关联人进行相同交易类别下标的相关的交易。
二、关联方介绍
本次交易对方为海宁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和海宁智慧港科技产业园开发有限公司。其中,海宁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不属于公司的关联方;公司间接控股股东海宁市资产经营公司直接和间接持有海宁智慧港科技产业园开发有限公司股权,公司董事邬海凤女士同时担任海宁智慧港科技产业园开发有限公司的董事,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 条第(二)、(三)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海宁智慧港科技产业园开发有限公司属于公司的关联法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海宁智慧港科技产业园开发有限公司的基本信息如下:
1.公司名称:海宁智慧港科技产业园开发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481MA2CU7AF0D
3.成立时间:2019-03-14
4.注册资本:41,000 万元
5.法定代表人:沈杰
6.注册地址:浙江省海昌街道由拳路 66 号 1 幢 203 室
7.经营范围:标准厂房的开发建设;房地产开发;物业服务;市政工程、建筑工程、园林绿化工程施工;房屋租赁及中介服务;建材、钢材、五金产品、装饰材料批发;绿化养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主要股东:浙江钱塘江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持股 75.60976%、海宁市资产经营公司持股 24.39024%。
除以上情形的关联关系外,交易对方与公司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等方面无任何关联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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