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1-26
轻纺城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股票简称:轻纺城 股票代码:600790 编号:临 2024—035
浙江中国轻纺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中国轻纺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年 11 月 25 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改和完善,具体修改情况如下:
修改前 修改后
第一百一十九条 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 第一百一十九条 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三名,设董事长一人, 成,其中独立董事三名,设董事长一人,
副董事长二人。 副董事长一人。
第一百四十八条 公司设总经理 1 名, 第一百四十八条 公司设总经理 1 名,
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公司设副总经理 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公司设副总经理5 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公司总经 4 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 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
人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人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除上述条款修改外,《公司章程》的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层办理上述工商变更登记及备案等事宜。本次修改《公司章程》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修改
轻纺城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后的《公司章程》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浙江中国轻纺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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