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2-04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航证券有限公司
关于
中航沈飞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之
发行保荐书
联合保荐人(主承销商)
(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 66 号 4 号楼) (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红谷中大道
1619 号南昌国际金融大厦 A 栋 41 层)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
保荐人及保荐代表人声明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中航证券有限公司接受中航沈飞股份有限公司的委托,担任中航沈飞股份有限公司向包括中国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和中航航空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在内的不超过35名特定投资者发行不超过154,319,172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的联合保荐人。
保荐人及其指派的保荐代表人刘佳奇、李书存、孙捷、王洪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及《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严格按照依法制订的业务规则、行业执业规范和道德准则出具本发行保荐书,并保证所出具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目 录
释 义...... 4
第一节 本次证券发行基本情况 ...... 5
一、保荐人名称...... 5
二、保荐人指定保荐代表人情况...... 5
三、本次保荐发行人证券发行的类型...... 8
四、本次保荐的发行人基本情况...... 8
五、保荐人与发行人之间的关联关系...... 14
六、保荐人内部审核程序和内核意见...... 15
七、保荐人对私募投资基金备案情况的核查...... 18
第二节 保荐人承诺事项 ...... 19
第三节 保荐人对本次发行的推荐意见...... 20
一、保荐人对本次证券发行的推荐意见...... 20
二、本次证券发行履行的决策程序...... 20
三、发行人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说明 ...... 21
四、发行人存在的主要风险...... 28
五、对发行人发展前景的评价...... 32
六、关于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摊薄影响以及填补相关措施的核查...... 33
七、对本次发行有偿聘请第三方机构和个人等相关行为的核查...... 33
八、保荐人对本次证券发行的推荐结论...... 34
释 义
在本发行保荐书中,除文中另有说明外,下列词语具有以下特定含义:
一般释义
发行保荐书/本发行 指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航证券有限公司关于中航沈飞
保荐书 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之发行保荐书
本次发行/本次向特
定对象发行/本次向
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指 中航沈飞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
行 A 股股票
公司/上市公司/发 指 中航沈飞股份有限公司
行人/中航沈飞
中国航空工业集团 指 中国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航空投资 指 中航航空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沈飞公司 指 沈阳飞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吉航公司 指 吉林航空维修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
《证券期货法律适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
用意见第 18 号》 指 条、第十三条、第四十条、第五十七条、第六十条有关规定的
适用意见——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 18 号》
《上市规则》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公司章程》 指 《中航沈飞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国防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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