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1-02 18:21:13 股吧网页版
厦门国贸: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开展外汇衍生品业务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1-03


证券代码:600755 股票简称:厦门国贸 编号:2025-04
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开展外汇衍生品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业务品种:外汇远期、掉期、期权、利率掉期、货币互换等产品及上述产品的组合。

业务规模:2025 年度外汇衍生品业务的在手合约金额不超过 2024 年度
经审计营业收入的 20%且不超过等值 80 亿美元,额度内可循环使用。

履行的审议程序: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 2025 年度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度开展外汇衍生品业务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别风险提示:外汇衍生品业务的收益与效果受汇率及利率波动风险、收付汇预测风险、保证金风险等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外汇衍生品业务概述

(一)开展外汇衍生品业务的目的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业务与公司供应链管理业务的日常经营紧密联系,以规避汇率波动带来的经营风险、提高盈利能力稳定性为目的。

(二)外汇衍生品业务规模

根据公司及子公司大宗商品业务量及风险控制需要,提请授权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度外汇衍生品业务的在手合约金额不超过 2024年度经审计公司营业收入的 20%且不超过等值 80 亿美元,额度内可循环使用。

(三)资金来源

开展外汇衍生品业务,公司及子公司将根据与金融机构签订的协议缴纳一定比例的保证金,该保证金将使用公司及子公司的自有资金或抵减金融机构对公司及子公司的授信额度,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

(四)交易方式

公司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业务品种主要有外汇远期、掉期、期权、利率掉期、货币互换等产品及上述产品的组合。

公司及子公司将只与具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资质的金融机构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

1.外汇远期:与金融机构约定在未来某一日期或者某一时间段(期限大于两个工作日)以约定价格、金额进行人民币与外币的兑换交易。

2.外汇掉期:与金融机构约定在一前一后两个不同的交割日期,以不同的汇率进行金额相同、方向相反的两次本外币交换。

3.外汇期权:与金融机构约定,期权买方支付一定的期权费后,获得一项未来按约定汇率买卖外汇的权利。

4.利率掉期:与金融机构约定在规定时期内的一系列时点上按照事先敲定的规则交换一笔借款,本金相同,并按照事先确定的规则交换利息支付。

5.货币互换:与金融机构按照事先约定的条件,在约定的期限内,交换不同货币的本金,并在期满时以约定汇率交换回各自本金的一种金融交易。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2 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 2025 年度第一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 2025 年度开展外汇衍生品业务的议案》:为防范汇率风险,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业务(业务品种包括外汇远期、掉期、期权、利率掉期、货币互换等产品及上述产品的组合),2025 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外汇衍生品业务的在手合约金额不超过 2024 年度经审计公司营业收入的 20%且不超过等值 80 亿美元,额度内可循环使用;授权公司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授权公司经理层及其授权人士决定开展外汇衍生品业务的具体事宜。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开展外汇衍生品业务的必要性

公司作为以大宗商品为主的全球化供应链服务提供商,业务涉及美元、欧元、
港币、日元等多币种的交易。公司及子公司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是以日常经营需要和防范利率、汇率风险为前提,做好外币资产负债的利率、汇率管理,减少汇兑损失,降低财务费用,系公司供应链服务管理的重要手段。

四、开展外汇衍生品业务的风险分析及风险管理策略

(一)风险分析

1.市场风险:外汇衍生品交易合约汇率、利率与到期日实际汇率、利率的差异将产生交易损益;在外汇衍生品的存续期内,每一会计期间将产生重估损益,至到期日重估损益的累计值等于交易损益。

2.收付汇预测风险:公司根据现有业务规模、业务淡旺季以及付款回款期进行收付汇预测。实际经营过程中,市场情况可能会发生变化,将会导致公司对业务情况、付款回款期的预测有偏差,产生延期交割风险。

3.保证金风险:外汇……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