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0-31
证券代码:600753 证券简称:庚星股份 编号:2024-090
庚星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单项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庚星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29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单项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单项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的概述
公司全资子公司宁波星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星庚”)、全资孙公司上海星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星庚”)与下游客户陕西伟天腾达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陕西伟天”)、宁夏伟中能源科技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宁夏伟中”)开展焦煤大宗供应链业务,截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产生相关应收账款金额合计 149,332,209.77 元。
公司结合上述客户的经营状况及其法律诉讼涉及的被执行情况、公司与上述客户合作的历史经验及向其催款的实际进展等情况综合判断,为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
关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对截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应收账款进行单项计提坏账
准备共计 29,866,441.96 元。
二、本次单项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上述客户合计单项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29,866,441.96 元,剔除所得税因素,将相应减少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 22,399,831.47 元,公司本次计提的减值金额未经审计。
三、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本次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系基于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有利于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单项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决策程序合法,能更加客观公允的反映了公司的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有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可靠的财务信息。
特此公告。
庚星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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