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市特别报道|规则进一步“优化”!超200家主要股东获得股票回购增持专项贷款
来源:读创
据Wind数据统计,截至12月11日,A股市场上已有超200家上市公司的主要股东使用股票增持回购专项贷款方式,涉及贷款金额上限总额为447.54亿元,贷款期限多为12个月,平均股息率1.94%。企业性质包含民企、国企、外资企业等,其中民企居多。
最近又有两家上市公司宣布股东贷款用于增持公司股票。江中药业10日晚公告,公司控股股东华润江中已获得工行南昌东湖支行出具的《贷款承诺函》,拟为华润江中增持公司股份计划提供不超过人民币0.84亿元的贷款额度,贷款期限12个月。东阳光也在同日公告称,调整回购股份方案,将回购价格由“不超过人民币9.10元/股”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12元/股”;将回购资金来源由“公司自有资金”调整为“自有资金和专项贷款资金”。公司已收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韶关市分行出具的《贷款承诺书》,该行同意为公司股票回购项目提供不超过 2.8亿元的贷款额度。
前不久,股票增持回购专项贷款操作规则进一步优化。针对借款主体,“主要股东”必须为直接持股5%以上的股东,暂不含自然人及金融机构。此前的主体比较宽泛,包括但不限于公司控股股东、实控人及一致行动人及公司董监高。“上市公司”不得为已被实施退市警示的公司,且不得为金融机构。贷款期限被限定为最长3年,此前是“原则上不超过3年”;贷款比例设定为不超过90%。贷款利率方面,设定在2%左右,不得高于2.25%;对所有已正式公告回购增持计划的上市公司及重要股东,均可开展回购增持贷款。前期关于9月24日前公告不得发放贷款的要求作废。同时要求在合同签订环节,银行须在上市公司发布公告后才能签订贷款合同,发布公告前应签贷款承诺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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