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12-31 17:45:09 股吧网页版
辽宁成大:辽宁成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5年度开展商品期货业务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1-01


证券代码:600739 证券简称:辽宁成大 公告编号:临 2025-002
辽宁成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开展商品期货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目的:为规避大宗商品价格波动风险,辽宁成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商品期货业务。

交易方式:公司及子公司开展的商品期货交易全部在国内期货交易所进行,以期货合约或标准化期权合约为交易标的,交易品种包括但不限于玉米、大豆、螺纹钢、热轧卷板、线材等产品。

交易金额:公司及子公司商品期货业务的在手合约任意时点保证金不超过 3,300 万元(不含标准仓单交割占用的保证金规模),单次开仓对应商品总值不超过 1.65 亿元,全年累计开仓交易对应商品总值不超过 16.12 亿元。本额度在 2025 年度内可循环使用。

已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31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
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开展商品期货业务的议案》,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的商品期货业务遵循合法、谨慎、安全和有效的原则,但可能存在市场风险、资金风险、技术及内控风险、政策及法律风险等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业务概述

1、交易目的

供应链服务(贸易)为公司主要业务板块之一,主要经营品种包括钢铁、煤炭、农产品等大宗商品。大宗商品受宏观政策、货币政策、财政政策、市场供求、
行业周期、利率、汇率变动等多种因素作用,价格波动频繁,公司所处行业属于充分市场化、竞争激烈的行业。针对大宗商品市场波动,公司高度注重风险防范,积极应对,利用商品期货工具防范现货交易中市场价格波动风险,有利于公司供应链服务(贸易)实现规模有质量的发展,实现公司稳健经营的目标。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的商品期货业务,不以投机和套利交易为目的,充分利用期货工具实现套期保值功能。

2、交易金额及期限

根据公司及子公司风险控制和经营发展需要,公司及子公司商品期货业务的在手合约任意时点保证金不超过 3,300 万元(不含标准仓单交割占用的保证金规模),单次开仓对应商品总值不超过 1.65 亿元,全年累计开仓交易对应商品总值不超过 16.12 亿元。本额度在 2025 年度内可循环使用,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组织实施。

3、资金来源

开展商品期货业务,公司及子公司将根据与金融机构签订的协议缴纳一定比例的保证金,该保证金将使用公司及子公司的自有资金。

4、交易方式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的商品期货交易全部在国内期货交易所进行,以期货合约或标准化期权合约为交易标的,交易品种包括但不限于玉米、大豆、螺纹钢、热轧卷板、线材等产品。

二、审议程序

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商品期货业务与自身生产经营情况相匹配,遵循合法、谨慎、安全、有效的原则。公司及子公司已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了商品期货业务的内控管理制度,建立了相应的组织机构和业务流程。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商品期货业务可有效规避大宗商品价格波动风险,有利于公司供应链服务(贸易)实现规模有质量的发展,实现公司稳健经营的目标。公司及子公司开展上述业务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2、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31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临时)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开展商品期货业务的议案》(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3、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操作规范

1、公司已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并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制定了《辽宁成大股份有限公司期货和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等内部规章制度,公司及子公司依照《辽宁成大股份有限公司期货和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要求,针对授权管理、操作要点、风险控制、应急处理、结算统计、财务核算、信息传递等环节的具体管理进行规定,持续完善风控机制。

2、公司拥有商品期货业务专业团队,公司参与商品期货业务的人员都已充分理解商品期货业务的特点及风险,严格执行商品期货业务的操作和风险管理制度。

四、风险分析

1、市场风险:受……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