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02-08-23
兰州民百 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十七次会议于2002年8月21日召
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8人,董事李骏飞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会议,委托副
董事长甘培万先生代为出席并表决。公司总经理、财务总监、全体监事列席了会
议。董事长范余祯先生主持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合法有效。会议一致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02年度中期报告及报告摘要;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有关条款的议案。具体修改内容如下
:
1、增加公司经营范围
对《公司章程》第二章第十三条公司经营范围进行修改在保留原有经营范围
的基础上,增加″医疗器械″的经营。
2、对《公司章程》第五章第三节第一百零六条后增加一条,为重新调整后的
第一百零七条,以后各条款顺延。
第一百零七条为:董事会下设提名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和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会委员由董事会成员构成。各委员会须按有关规定制定实施
细则,以确保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董事会议事规则》及《总经理办公会议制度》的
议案。
1、将《总经理(总裁)办公会议制度》第一章第9条修改为:″公司在300
0万元以下(含3000万元)至500万元以上(不含500万元)新建项目投资、改扩
建项目投资、装修投资、新增固定资产投资的提案在报送董事会讨论时,须提交
有关专家或专业人员的评审意见;500万元以下(含500万元)的提案由总经理办
公会议讨论决定。″
2、将《总经理(总裁)办公会议制度》第二章第8条第10、11款分别修改并
单列为:″聘请或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提案,决定公司个商场正副经理
、全资公司正副经理的聘任与解聘。″和″决定公司副总经理(含同级的其他人
员)以上高级管理人员的年薪报酬、奖金和处罚的事项。″
3、将《总经理(总裁)办公会议制度》第二章第9条修改为:″决定公司员
工工资方案、奖惩方案、招聘和用工计划方案。″
4、将《总经理(总裁)办公会议制度》第二章第12条修改为:″听取公司
分管副总经理、公司财务总监、机关各部(室)、各商场、全资公司负责人的述
职报告。″
5、将《董事会议事规则》第三章第10条第6款修改为:″公司在3000万元以
上(不含3000万元)新建项目投资、500万元以上(不含500万元)风险投资方案
。″须董事会讨论并做出决议,待提请公司股东大会讨论通过并做出决议后方可
实施。
6、将《董事会议事规则》第三章第11条第2款修改为:″公司(含全资公司
)在年度内,对500万元以上(不含500万元)、3000万元以下(含3000万元)固
定资产改扩建项目投资、装修项目投资、新增固定资产项目投资方案。″须经董
事会讨论并做出决议后方可实施。
7、将《董事会议事规则》第三章第11条第6款修改为:″公司正副经理的聘
任或解聘、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聘任或解聘、公司财务总监的聘任或解聘、控股公
司董事长聘任或解聘方案″须经董事会讨论并做出决议后方可实施。
8、取消《董事会议事规则》第三章第11条第7款。
四、审议通过了提请股东大会批准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董事会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议案。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02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事项
公司拟于2002年9月23日上午9:30在兰州市中山路368号亚欧商厦九楼会议
室召开2002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本次股东大会将审议以下议案:
1 、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有关条款的议案;
2 、审议关于修改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有关条款的议案;
3 、审议关于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董事会
提名委员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议案;
2、参加会议对象:
⑴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⑵凡在2002年9月13日收市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股东或代理人均有资格出席
。
3、会议登记事项:
⑴法人股东应持法人授权委托书、股东帐户卡和出席者身份证登记。个人股
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授权代理需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及代理人身
份证、委托人股东帐户卡进行登记。异地股东可以在登记日截止前用传真或信函
方式办理登记。
⑵登记地点:兰州市中山路368号亚欧商厦九楼公司证券部
⑶登记时间:2000年9月16日-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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