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02-10-25
兰州民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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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民百 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第十八次董事会会议于2002年10月24日在亚欧商厦八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7人,董事胡铁钧、乐沛韬因另有公务全权委托董事长范余祯先生代其表决。公司总经理、财务总监、全体监事列席了本次会议。董事长范余祯先生主持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会议一致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02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成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有关规定,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董事会
薪酬与考核委会、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各委员会委员名单如下
1)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主任委员:陈文江 独立董事
委员:范余祯甘培万林柯李骏飞
2)董事会战略委员会
主任委员:范余祯
委员:甘培万林柯乐沛韬陈文江
评审小组组长:杜永忠
3)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主任委员:戴兆秀(独立董事)
委员:范余祯胡铁钧林柯乐沛韬
审计组组长:王成基
4)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主任委员:林柯(独立董事)
委员:仇俊杰李骏飞戴兆秀陈文江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事项;
经公司总经理杜永忠先生提名,董事会研究决定聘任孙志民先生为公司常务副总经理。孙志民先生简历如下:
孙志民先生,36岁,中共党员,籍贯:甘肃省,文化程度:研究生学历。1990年进入兰州民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先后担任总经理秘书、证券部长及董事会秘书,现任公司控股子公司兰州德姆化工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兰州民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医疗器械公司总经理。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授权兰州万豪投资有限公司管理兰州科创生化药业有限公司短期投资事宜。
因公司下属子公司兰州科创生化药业有限公司清算注销,清算工作现已全部完成,经公司研究决定授权兰州万豪投资有限公司全权管理兰州科创生化药业有限公司的短期投资事项。
兰州民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2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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