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01-04-17
兰州民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二00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兰州民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二000年度股东大会于2001年4月16日上午9:30在亚欧商厦九楼会议室召开,大会由公司董事长范余祯先生主持。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65人,代表公司股份总数的5239.2896万股,占公司总股份11719.856万股的44.70%。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通过记名投票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以5239.2896万股同意(占到会股东所代表股份的100%),0股反对(占到会股东所代表股份的0%);0股弃权(占到会股东所代表股份的0%),审议通过了公司《2000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
二、以5239.2896万股同意(占到会股东所代表股份的100%),0股反对(占到会股东所代表股份的0%);0股弃权(占到会股东所代表股份的0%),审议通过了公司《200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三、以5239.2896万股同意(占到会股东所代表股份的100%),0股反对(占到会股东所代表股份的0%);0股弃权(占到会股东所代表股份的0%),审议通过了公司《200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四、以5239.2896万股同意(占到会股东所代表股份的100%),0股反对(占到会股东所代表股份的0%);0股弃权(占到会股东所代表股份的0%),审议通过了公司《2000年度总经理业务报告及2001年业务发展计划》;
五、以4640.2496万股同意(占到会股东所代表股份的88.57%),599.04股反对(占到会股东所代表股份的11.43%);0股弃权(占到会股东所代表股份的0%),审议通过了公司
《2000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六、以5239.2896万股同意(占到会股东所代表股份的100%),0股反对(占到会股东所代表股份的0%);0股弃权(占到会股东所代表股份的0%),审议通过了公司《2000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
经五联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2000年度公司实现净利润52,153,318.71元,提取10%的法定公积金计5,215,331.87元,提取5%的法定公益金2,607,665.93元,剩余
未分配利润44,330,320.91,加上年度结余23,473,066.29元,减核销的住房周转金12,034,394.93元,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55,768,992.27元。
经公司第三届第八次董事会决议,以现有股本11719.856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现金1.0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11,719,856.00元;每10股送红股3股(含税),共计送红股35,159,568股,派发现金和送红股合计46,879,424.00元,尚余未分配利润8,889,568.27元,留存以后年度分配。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每10股转增7股,每股面值1元,共计转增股本数为82,038,992股,转增股本后尚余资本公积96,301,972.59元。
七、以5239.2896万股同意(占到会股东所代表股份的100%),0股反对(占到会股东所代表股份的0%);0股弃权(占到会股东所代表股份的0%),审议通过了关于核销住房周转金的议案:
根据财政部财企[2000]295号《关于企业住房制度改革中有关财务处理问题的通知》和财政部财字[2000]878号文《关于企业住房制度改革中有关财务处理问题的补充通知》,取消住房周转金后,公司决定将住房周转金的余额14,158,111.68元,在2000年初未分配利润及盈余公积金中核减。
八、以5239.2896万股同意(占到会股东所代表股份的100%),0股反对(占到会股东所代表股份的0%);0股弃权(占到会股东所代表股份的0%),审议通过了修改《公司章程》有关条款的议案,具体修改内容如下:
1、增加公司经营范围
对《公司章程》第二章第十三条公司经营范围进行修改,在保留原有经营范围的基础上,增加“新材料、高新电子、精细化工、生物化工的研制开发、生产和销售;投资、餐饮娱乐、宾馆服务、进出口业务、房地产的开发和销售、房屋租赁等业务”的经营。
2、高科技项目风险投资及担保事项的权限对《公司章程》第五章第二节第九十四条第八款进行修改,修改后的内容为“董事会对人民币300万元以内(含人民币300万元)的高科技项目风险投资、公司对外担保事项人民币200万元以内(含人民币200万元),对控股子公司人民币
2000万元以内(含人民币2000万元)的担保事项,具有决定权;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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