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民百:调整兰百大楼经营结构和经营业务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03-01-11
兰州民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告
兰州民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03
年1月10日上午9:00在亚欧商厦八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11人,
实到董事8人,副董事长甘培万先生及独立董事陈文江先生因公未能出席
本次会议,分别委托董事长范余祯先生和独立董事林柯先生代为出席并表
决。独立董事武文先生未能出席本次会议。公司全体监事、财务总监列
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对兰百大楼经营结构和经营业态进行调
整,调整为以经营餐饮娱乐业为主要经营模式的议案。截止目前,公司已
就开发兰百大楼的总体方案多次向市政规划部门进行申请。根据市政规
划部门就开发兰百大楼提出的原则和意见,不利于公司对兰百大楼实施
全面综合开发。公司现就开发兰百大楼的有关事项正积极地与市政规划
部门进行磋商。为了不使兰百大楼固定资产闲置,同时也是看好目前兰
州市餐饮娱乐市场潜力巨大,经公司董事会研究决定,在充分利用兰百大
楼现有设施、设备的基础上,利用自有资金对部分设施、设备进行改造,
以满足开展餐饮娱乐业经营的要求。公司董事会将周密策划,加强组织
领导,充分利用兰百大楼地处兰州市黄金地段的地理优势,将其改造成为
兰州市大型的餐饮娱乐广场。会后,公司将成立兰百大楼改造工作组,对
改造兰百大楼所需资金、改造周期等事项进行详细的测算,形成报告后,
提交下次董事会会议进行讨论。公司将就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准
确、真实地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
兰州民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3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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