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2-03
证券代码:600721 证券简称:百花医药 公告编号:2024-
069
新疆百花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拟协议转让股份暨实际控制人不发生变更
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新疆百花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百花医药”或“公司”)控股股东新疆华凌工贸(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凌工贸”),拟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向华凌工贸的实际控制人亦为公司实际控制人米在齐(系米恩华、杨小玲夫妇之子)、米恩华、杨小玲转让其所持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79,525,087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0.71%。本次权益变动后,米在齐将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34,559,429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9.00%;米恩华将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5,764,566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6.71%;杨小玲将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19,201,09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00%。三人仍共同构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仍为 79,525,087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0.71%。三位共同实控人与李建城重新签署一致行动人协议,一致行动人李建城仍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15,0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91%。三位共同实控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并持有公司股份94,525,087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4.62%。
2、本次权益变动涉及公司控股股东的变更,未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3、根据《上市公司流通股协议转让业务办理暂行规则》等相关规定,本次股份转让采取协议转让的方式。
4、本次股份转让不涉及二级市场减持,未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亦未触及要约收购。
5、本次权益变动涉及已质押股份(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3 日披露的
《公司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解除质押及再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
057)),华凌工贸质押股份 79,525,087 股,占其所持股份的 100%,占公司总
股本的 20.7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华凌工贸已取得质权人同意函。为顺利完成本次转让股份的过户登记,华凌工贸拟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
公司办理股份转让过户手续前完成股份解除质押手续。
6、本次股份转让尚需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关于本次股份转让的合规性审查确认。在完成上述审查确认后,转让各方将在中国证
券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本次转让股份的过户登记等手续。本次股份转让事项是否能够最终完成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
风险。
一、本次协议转让的基本情况
新疆百花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近日收到控股股东新疆华凌工贸(集团)
有限公司的通知,华凌工贸因自身战略发展需要,于 2024 年 12 月 2 日与米在
齐(系米恩华、杨小玲夫妇之子)、米恩华、杨小玲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将其所持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 79,525,087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0.71%,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向其实际控制人亦为公司实际控制人米在齐、米恩华、杨小玲进行股份转让。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前,华凌工贸持有公司股份 79,525,087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0.71%,为公司控股股东;其一致行动人李建城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15,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91% 。华凌工贸及其一致行动人合并持有公司股份94,525,087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4.62%。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华凌工贸通过协议转让向其实际控制人亦为公司实际控制人米在齐、米恩华、杨小玲三人转让股份,其中,米在齐将直接持有公司34,559,429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9.00%;米恩华将直接持有公司 25,764,566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6.71%;杨小玲将直接持有公司 19,201,092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00%。三人仍共同构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仍为 79,525,08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0.71%。三位共同实控人与李建城重新签署一致行动人协议,一致行动人李建城仍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5,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91%。
三位共同实控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并持有公司股份 94,525,087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4.62%。
公司实际控制人仍为米在齐、米恩华、杨小玲。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交易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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