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2-03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交设计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本独立财务顾问”)作为中交设计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交设计”或“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等相关规定,对中交设计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议案》所涉及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相关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甘肃祁连山水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407号)许可,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32,887,084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7.01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632,538,458.84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78,722,716.68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553,815,742.16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到位,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审验,并出具了《中交设计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众环验字(2024)0200032号)。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公司已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保证专款专用,并与本独立财务顾问、募集资金存储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严格按照规定使用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于2024年11月29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本次调整后,募集资金净额155,381.57万元,其中用于提升科创能力项目不超过96,364.31万元、提升管理能力项目不超过33,651.26万元、提升生产能力项目不超过25,366.00万元,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金额调整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实施 投资总额 现计划投入募集
主体 资金
一、提升科创能力项目
新型基础设施建设与智慧交通运管 公规院 12,128.00 8,628.00
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一公院 14,250.00 1,851.95
二公院 11,700.00 2,691.78
公规院 27,490.00 18,950.00
数字化协同设计与交付平台研发项 一公院 14,000.00 1,935.75
目 二公院 31,115.00 8,329.02
西南院 16,298.40 10,053.54
东北院 7,467.40 3,343.92
城市产业运营大数据应用技术研发 一公院 19,500.00 6,058.14
项目
绿色低碳及新能源技术研发能力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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