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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1-25 11:20:26 东方财富Android版 发布于 浙江
筒子们,我上午刚收到证券公司来电,由证监会投资者服务部牵头,为盛屯矿业全体受损投
筒子们,我上午刚收到证券公司来电,由证监会投资者服务部牵头,为盛屯矿业全体受损投资者进行诉讼和索赔。开始登记信息了,你们可以去咨询一下各自的开户券商。
2024-11-29 15:13:16  作者更新以下内容

筒子们,最新消息啊,10分钟前我刚刚接到上海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有限责任公司的电话了。诉讼索赔项目,只需要收集10个投资者参加就可以启动,然后就对外发布正式公告,其他的投资者继续加入索赔。你们赶紧去联系各自的券商,或者直接打电话到这个服务中心去,就说是盛屯矿业索赔事宜。4001876699或者021-51916852。电话打起来!!

2024-12-02 21:39:23  作者更新以下内容

【投服中心】感谢您对投资者服务中心工作的关注。投资者服务中心是证监会直接管理的公益投资者保护机构,主要职责包括开展诉讼维权、持股行权、纠纷解决、投资者教育与服务等。投资者服务中心对您提出的情况会进行认真研究论证。 根据投资者服务中心业务规则,我们通常综合考虑案件示范作用、社会效果、是否存在更优化替代救济途径、被告偿付能力等因素研究民事追偿案件的可诉性。若有提起相关诉讼,投资者服务中心将通过中国投资者网、投资者服务中心官网、投资者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发布主要诉讼案件的关键性进展,敬请您注意关注。 从过往案例来看,一旦监管部门公布处罚信息,投资者、律师会开展民事赔偿诉讼,您也可以自行委托律师起诉或自己提起诉讼,如您想了解律师的资质和执业情况,可查询相关司法局或律师协会等网站进行了解或咨询。 感谢您对投资者服务中心工作的支持与理解!

2024-12-02 21:45:23  作者更新以下内容

投资者您好!

如刚才电话沟通,如您知悉下述情况后,仍自愿参加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机构代码:91310109324690714C,下称投资者服务中心)支持起诉的普通代表人诉讼,烦请在2024年【12】月【2】日(下周【一】)前回复邮件确认。

按照证券纠纷代表人诉讼司法解释规定,普通代表人诉讼的发起需选取2-5名投资者作为诉讼代表人。如您回复愿意参加,视为您同意担任诉讼代表人之一,代表人最终人选后续将结合所支持投资者情况选定;如您不愿参加,也请回复;如您届时未按期回复,将视为不参与诉讼。

一、投资者服务中心的机构职责与诉讼原则

投资者服务中心是中国证监会直接管理的全国性投资者保护公益机构,属于《证券法》第九十条规定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规定设立的投资者保护机构”。依据《证券法》第九十四条、第九十五条,投资者服务中心法定职责包括:提供调解服务、支持投资者起诉、提起股东代位诉、开展代表人诉讼。详细信息可参见中国投资者网(www.investor.org.cn)。

投资者服务中心诉讼坚持“追责首恶”原则。有别于社会律师代理投资者时通常只以上市公司作为被告,投资者服务中心作为公益性机构,在提起诉讼时将同时考虑一定社会效应,包括增加追责公司相关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导致上市公司违法违规的直接责任人员,增加其违法违规成本,因此,较普通社会律师代理案件将产生以下影响:

(1)案件被告增加(会增加案件审理流程的复杂度,但同时有利于增加被告偿付能力);

(2)可能因自然人被告法律文书送达困难而进行公告送达耽误案件诉讼进程;

(3)其他可能产生的风险

2024-12-02 21:47:20  作者更新以下内容

二、支持诉讼的特点

支持诉讼是指投资者服务中心委派公益律师,支持受损适格投资者向违法主体提起民事赔偿诉讼,目前主要集中在虚假陈述案件。

投资者居于原告地位,享有法定权利,承担相应诉讼风险并对诉讼结果负责。投资者服务中心作为支持诉讼方委派公益律师担任原告的诉讼代理人参加诉讼,一般情况下投资者服务中心本身不直接参与诉讼。

重要提示:此种诉讼中,投资者无需支付律师费用。投资者服务中心公益律师相关律师费用不需要投资者承担,将由投资者服务中心与公益律师结付。投资者服务中心将为投资者垫付案件受理费,案件结案后如有垫付费用的返还,投资者需配合完成相关费用返还手续。

诉讼方案:本次通过合作券商财通证券筛选个别投资者,在征得投资者同意后,由投资者服务中心公益律师代理投资者,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厦门监管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4]3号)等,拟以盛屯矿业时任董事长张振鹏、盛屯矿业公司等责任主体为被告向厦门中院提起诉讼,要求赔偿投资者损失。

三、投资者参加支持诉讼要做什么

1. 与律师签订委托代理协议、授权委托书、风险告知书等材料,积极配合公益律师完成相关法律手续。

2. 如实提供必要的身份信息和起诉相关证据材料。

2024-12-02 21:48:37  作者更新以下内容

四、投资者参加支持诉讼要准备哪些材料

投资者应在代理律师指定期限内,提供以下材料:

1. 投资者身份证复印件(注:如法院需要,还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与原件一致的公证文件);

2. 加盖证券公司营业部印章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一码通”证券账户查询单(包含所有证券账户)及证券账户开户确认单(注:证券公司营业部可打印)。

3. 加盖证券公司营业部印章的股票纸质版对账单(注:证券公司营业部可打印)。

4. 委托律师起诉的其它相关材料(注:根据律师要求签署委托代理合同、授权委托书、风险告知书等)。

五、支持诉讼的诉讼风险

任何诉讼都存在风险,投资者服务中心无法保证胜诉或获赔,具体包括:

1. 投资者能否被法院认定为适格原告、能否获赔、获赔多少,将由法院裁判确定,不一定与起诉方案一致;

2. 结案时间根据案件审理需要由法院决定,因诉讼程序复杂,可能存在诉讼时间较长,例如持续2至3年甚至更长时间的情况;

3. 即便胜诉,可能因被告偿付能力恶化,无法获得赔付;

4.其他诉讼风险。

六、特别说明

1.如投资者本人或其诉讼代理人已向法院提起虚假陈述民事赔偿诉讼,投资者服务中心将不再支持起诉。

2.如投资者在起诉前改变意愿不再参加支持诉讼,不影响投资者的任何诉讼权利,后续仍可自行或委托律师向法院提起诉讼。

3.若您确定参加,诉讼中需配合投资者服务中心公益诉讼目标的实现,后续需按公益律师的指示如实提供必要的身份信息和证据材料,积极配合公益律师完成相关法律手续等。

4.投资者服务中心支持提起普通代表人诉讼旨在惠及更多投资者,如您确定参加,您自愿承诺投资者服务中心所委派代理律师将起诉材料提交至法院后,在法院裁定成立普通代表人诉讼/发布普通代表人诉讼权利登记公告之前不与被告和解、不退出支持起诉,如违反承诺将被列入投资者服务中心诚信记录,不能再参加投资者服务中心支持的所有公益性诉讼。

5.若您确定参加,案件审理过程中在案情公开前需注意保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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