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1-03 18:57:42 股吧网页版
光明地产:光明地产关于转让上海海博物流(集团)有限公司等四家全资子公司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1-04


证券代码:600708 证券简称:光明地产 公告编号:临2025-001

光明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转让上海海博物流(集团)有限公司等四家全资子公司

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关联交易内容:光明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本公司”、“公司”、“光明地产”、“上市公司”)通过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协议转让全资子公司上海海博物流(集团)有限公司(下称“海博物流”)100%股权(下称“标的 1”)、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海博西郊物流有限公司(下称“海博西郊”)100%股权(下称“标的 2”)、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海博斯班赛国际物流有限公司(下称“海博斯班赛”)100%股权(下称“标的 3”)、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光明生活服务集团有限公司(下称“服务集团”)100%股权
(下称“标的 4”)。标的 1 的交易金额为人民币 23,382,377.28 元,标的 2
的交易金额为人民币 598,906,758.95 元,标的 3 的交易金额为人民币

379,035,579.22 元,标的 4 的交易金额为人民币 94,200,000.00 元。另分别
约定于标的 1、标的 2、标的 3、标的 4 工商变更登记完成之前归还相应股东
借款。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已全额收到本次四家全资子公司股权交易转
让价款及相应股东借款(含截至审计评估基准日的股权交易转让价款及股东借款,以及自审计评估基准日至股权交易日期间新增的股东借款的全部本息,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商定程序报告》为准)。根据相
关规定,标的 1、标的 2、标的 4 所需办理的产权交易及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已
完成,标的 3 所需办理的产权交易已完成并已获得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政务服务中心《行政审批申请材料收件凭证》。

●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和意义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在当前房地产行业市场形势复杂变化下的经营策略,有利于公司当前聚焦主
业,降低成本,有利于公司当前快速回笼投入,优化资产负债结构,为未来资源布局提供动力,有利于更好的实现企业长期的合理平衡发展。

经初步测算,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1预计将实现归属母公司的净利润约为人民币6,100万元,标的2预计将实现归属母公司的净利润约为人民币48,000万元,标的3预计将实现归属母公司的净利润约为人民币22,800万元,标的4预计将实现归属母公司的净利润约为人民币6,600万元(上述数据未经审计,对公司净利润影响额以注册会计师年度审计数据为准)。本次交易完成后,本公司将不再持有海博物流及其下属全资子上海海博货迪物流有限公司、上海海博申配物流有限公司、上海农工商经济贸易有限公司、上海华丰国际集装箱仓储有限公司的股权,不再持有海博西郊的股权,不再持有海博斯班赛的股权,不再持有服务集团及其下属全资子公司上海华仕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农信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上海光明亿佳科技服务有限公司的股权。上市公司将不存在为海博物流、海博西郊、海博斯班赛、服务集团及四家公司下属公司提供担保、委托海博物流、海博西郊、海博斯班赛、服务集团及四家公司下属公司的理财、及四家公司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等方面的情况。

一、本次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本公司于2024年11月20日分别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再于2024年12月6日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
会,均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全资子公司上海海博物流(集团)有限公司100%股权及上海海博西郊物流有限公司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转让全资子公司上海海博斯班赛国际物流有限公司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转让全资子公司上海光明生活服务集团有限公司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通过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协议转让方式向关联方光明食品产业投资(上海)有限公司(下称“光明产投”)转让全资子公司上海海博物流(集团)有限公司100%股权(下称“标的1”)和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海博西郊物流有限公司100%股权(下称“标的2”);同意公司通过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协议转让方式向关联方上海市糖业烟酒(集团)有限公司(下称“糖酒集团”)转让全资子公司上海海博斯班赛国际物流有限公司100%股权(下称“标的3”);同意公司通过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协议转让方式向关联方上海光明城市服务科技有限公司(下称“光明城市服务……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