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江文旅收到监管警示函,因信息披露延迟遭责罚
来源:财中社
财中社12月11日电曲江文旅(600706)发布关于收到陕西监管局警示函的公告。公司于2024年12月10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陕西监管局下发的《警示函》,主要是由于公司在2024年8月13日获悉控股股东西安曲江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名下持有的公司 8.23%的股票拟被司法处置,但未及时披露该重大事件。控股股东曲江旅投在收到上述法院《执行裁定书》后,延迟至2024年8月22日才告知公司进行披露,违反了相关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根据《警示函》,公司及相关责任人谢晓宁被要求承担主要责任,并需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监管局提交书面整改报告。公司表示将高度重视此次警示,认真汲取教训,积极整改,加强信息披露及公司治理,确保今后不再发生类似事件。
2024年前三季度,曲江文旅实现收入10.64亿元,归母净利润-1.81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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