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1-05
证券代码:600704 证券简称:物产中大 公告编号:2024-071
物产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期限过半尚未实施回购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
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 2024/9/20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 待董事会审议通过后 3 个月
回购数量 不低于 2,000 万股(含),不高于 4,000 万股(含)
预计回购金额 8,600 万元~17,200 万元
□减少注册资本
回购用途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累计已回购股数 0 股
累计已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 0%
例
累计已回购金额 0 万元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 元/股~ 元/股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物产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19 日召开
公司第十届第二十一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股份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回购数量不低于 2,000万股(含),占公司目前股本比例 0.39%;不高于 4,000 万股(含),占公司目前股本比例 0.77%。回购价格不超过 4.3 元/股。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
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3 个月。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20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
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2024 年 9 月 19 日,公司第十届第二十一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回购方案,回购
数量不低于2,000万股(含),占公司目前股本比例0.39%;不高于4,000万股(含),占公司目前股本比例 0.77%。以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决议前 3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为回购价格上限,回购价格不超过 4.3 元/股。回购期限为自公司
董事会审议通过本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3 个月。截至 2024 年 11 月 4 日,回购
期间已经过半。
公司股价自公告发布以来持续上涨,截至目前,公司股票价格高于回购价格上限,因此公司尚未实施回购方案。上述回购进展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既定的回购方案。
三、后续回购安排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物产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1 月 5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