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01-12-17
辽源得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告
辽源得亨股份有限公司于2001年12月1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应到董事九人,实到九人,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的召开及议定事项,合法有效。监事会成员列席了会议。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了各项议案,做出如下决议:
一、同意根据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债务重组》的规定,对2000年度有关财务数据进行调整;
公司于2000年6月26日和8月9日分别召开董事会议做出决议,以30,249,518.25元的价格收购辽源市亚信纤维制造有限公司丙纶多功能生产线资产,分别以10%现金 3,024,951.82元和90%债权27,224,566.43元支付了收购资产价款,并由于此次资产置换相应冲销了1999年度坏帐准备12,866,469.78元,扣除相应税项后为10,936,499.31元,计入2000年度净利润。
根据新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债务重组》的规定,并按规定执行财政部财会〖2001〗31号“关于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统一会议相关规定的通知”文件,决定对2000年度财务数据进行调整,调减2000年度净利润,将上述资产置换冲销的坏帐准备调整计入资本公积金,以及子公司所得税和开办费项目的调整,使2000年度净利润由46,588,425.32元,调整为38,955,627.57元,变动幅度达16.38%。对于此项调整,公司的审计会计师中鸿信建元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01年12月5日已经出具意见予以确认。
二、同意受托管理经营辽源龙泉酒业股份有限公司净资产1779万元。
辽源龙泉酒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泉酒业”)于1998年5月经吉林省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批准,在原辽源市龙泉酒厂基础上改制设立。主要从事“龙泉春”系列白酒、滋补酒的研制开发、生产和经营并提供广告服务。
截至2001年11月30日该公司未经审计的总资产为77,860,071.65元,净资产22,064,074.54元,利润总额1,843,672.15元。
辽源得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辽源得亨”)是上市公司,以合法经营并实现公司利润最大化为宗旨。公司已经建立并健全了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形成了现代企业管理运营机制和现代化的管理手段,具有股份有限公司管理成熟的经验。
龙泉酒业于2001年12月7日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做出决议,批准将其净资产1779万元授权委托辽源得亨管理经营。为实现双方利润最大化目的,优势互补,决定受托管理酒业公司净资产,双方签订《委托管理经营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1、委托经营管理的资产内容:龙泉酒业净资产1779万元,包括,固定资产净值1325万元,无形资产454万元。
2、委托管理经营期限:一年。
3、报酬:辽源得亨享受上述资产委托管理经营期间的所有收益,龙泉酒业不享有任何收益。
4、辽源得亨垫付不超过1000万元的前期生产启动资金,专项管理,不得挪作他用,同时以龙泉酒业有效资产进行抵押,办理抵押手续。
所垫付的生产启动资金须于委托管理经营期满前全部收回。
5、辽源得亨有权在授权范围内,拟定生产计划、资金使用计划、经营目标、进行成本核算,独立进行生产经营,并享有人事决定权。
6、辽源得亨拥有龙泉酒业产品的销售权和其无形资产的唯一使用权。
7、辽源得亨有对龙泉酒业人、财、物的处置权。特殊情况下,有权行使单独的调动和划拨权。
8、委托管理经营期满后辽源得亨对龙泉酒业财务报告进行审计。
9、辽源得亨在经营过程中所收益的物品、孳息及其他财产、权利应当交还龙泉酒业。
10、龙泉酒业向辽源得亨提供现有生产技术、工艺和设备,积极支持和协助辽源得亨开发新产品,提高产品附加值,拓展市场,努力实现辽源得亨制定的各项生产经营指标。
11、龙泉酒业负责支付其员工的工资、奖金、福利。
12、龙泉酒业按委托管理经营合同规定向辽源得亨支付报酬。
公司所垫付的前期生产启动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非募集资金。
特此公告。
辽源得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1年12月14日
合并利润表
2000年12月31日
编制单位:辽源得亨股份有限公司 会股02表 单位:元
项目 上年同期数 本期累计数
一、主营业务收入 151778284.59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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