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02-03-20
辽源得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及召开2001年度股东大会公告
辽源得亨股份有限公司于2002年3月1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应到董事九人,实到六人,三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的召开及议定事项,合法有效。监事会成员列席了会议。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了各项议案,做出如下决议:
一、通过了公司2001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二、通过200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提交股东大会批准;
三、通过200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和2002年度财务预算方案,提交股东大会批准;
四、通过200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具体内容如下:
经中鸿信建元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审计(中鸿信建元审字 2002 第190号审计报告),公司2001年度实现净利润19,100,161.58元,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提取10%法定公积金2,607,333.54元,提取5%法定公益金1,303,666.77元, 加上年度未分配利润39,294,929.79元,本年度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合计为54,484,091.06元。
董事会决定,以现有总股本176,930,061股为基数:
1、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162元(含税,流通股扣20%所得税后实际每10股派现0.130元)。
2、向全体股东每10股送红股0.162股(含税)。
此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批准后执行;
五、通过2002年度利润分配政策如下:
预计公司2002年度利润分配政策:
1、2002年度公司实施一次利润分配;
2、2001年度结余的未分配利润不分配,2002年度实现净利润的30%用于股利分配;
3、利润分配将采用现金和送股形式进行,其中现金分红占50%。
该分配政策为预计方案,届时董事会可根据生产经营情况进行调整,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实施。
此项政策需提交2001年度股东大会批准。
六、通过预计2002年度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提交股东大会批准。
七、通过修改《公司章程》议案,提交股东大会批准;
八、通过修改《董事会议事规则》议案,提交股东大会批准;
九、通过提名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含独立董事)候选人如下(以姓氏笔划为序):朱建忠、成孝海、李成志、孟祥杰、陈志、张亨喜、赵利、赵玉龙、郜春安、徐玉穗、黄耀庭、彭劲松,提交股股东大会批准。
上述董事候选人成孝海、李成志、陈志、赵玉龙、郜春安、彭劲松为新提名董事候选人,其余为第三届董事会成员,其中成孝海、陈志、郜春安为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报中国证监会对其任职资格和独立性进行审核后与其他候选人一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选举(新提名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及独立董事声明附后);
十、通过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监发 2001 102号《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中关于″公司应当给予独立董事适当的津贴,津贴标准由董事会制定预案,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在公司年报中予以披露″的规定,提议给予每位独立董事每年贰万元的津贴。独立董事出席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差旅费及按《公司章程》行使职权所需的合理费用据实报销。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批准。
十一、通过续聘中鸿信建元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议案;
2001年度,公司聘请中鸿信建元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原吉林建元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审计工作,负责公司的会计报表审计、净资产验证及其他相关的咨询服务业务。中鸿信建元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在担任公司审计业务过程中,从专业角度尽职尽职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2001年度,该所为公司完成了年度财务报告、中期财务报告的审计,为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出具了专项审计报告,以及对2001年度公司配股募集资金的验资等各项审计专项工作,公司共支付给该所合计61.6万元的报酬。
从公司审计工作的持续、完整的角度考虑,决定:2002年续聘该所为公司经营活动的审计单位,聘期为一年,具体负责公司的会计报表审计、净资产验证及其他相关的咨询服务业务,提请股东大会批准。
十二、通过以自有资金或银行贷款按1.50元/股的价格共计1209.996万元收购吉林省辽源亚东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药业公司")股份806.6640万股和投资2250万元对药业公司定向增资扩股1500万股事项。所投入资金用于该公司:脑安胶丸中药现代化技术改造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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