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04-12-09
证券代码 600699 证券简称:辽源得亨 编号:临2004-014
辽源得亨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对方名称
东莞市广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投资数量
8,000万元
●●投资项目名称
将公司投入的与广东君豪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合作开发的“君豪商业中心”项
目合作款项转为投资
一、对外投资概述
辽源得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于200
4年12月7日召开会议,通过了将公司投入的与广东君豪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君豪集团”)合作开发的“君豪商业中心”项目合作款项转为投资事
项。
本公司和君豪集团共同合作投资“君豪商业中心” 项目,是“君豪商业中
心” 项目资金投入方。东莞市广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华地产
”)为“君豪商业中心” 项目的开发商,开发“君豪商业中心”项目,通过君
豪集团将项目的全部资金投入到广华地产用于项目的开发建设,在帐务处理上形
成了君豪集团与广华地立之间和债权债务关系,其中即包含了本公司对“君豪商
业中心”项目的投资8,000万元。本公司与君豪集团将合作款转为对广华地
产投资后,“君豪商业中心”由广华地产所有,本公司与君豪集团分别通过持有
广华地产股权形式实现对“君豪商业中心”项目的管理。
广华地产截止2004年8月31日的会计报表列示其账面净资产为5,7
01万元,经三方友好协商并综合考虑该公司开发业绩以及东莞市房地产开发项
目的未来增值潜力,确定本公司与君豪集团的合作款转为投资均参考其每股净资
产4.39元,按每股5元定价折合实收资本。
2004年9月30日,本公司与君豪集团、广华地产共同签署了关于合作
款转为投资的《协议书》。将公司投入的与君豪集团合作开发的“君豪商业中心
”项目合作款项8,000万元转为对广华地产的投资,折合广华地产注册资本
1,600万元。
君豪集团以其应收广华地产款项3,452.08万元中的3,450万元
,折合广华地产注册资本690万元。
广华地产同意将所欠本公司及君豪集团的债务中的共计11,450万元转
为资本,折合其实收资本2,290万元。
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投资协议主体介绍
东莞市广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住所:东莞市东城区主山新城市中心君豪广场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忠民
注册资本:1300万元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凭有效资质证经营)
广东君豪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东莞市篁村白马管理区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忠强
注册资本:11888万元
经营范围:电子信息产业、电脑软硬件开发及相关产品的销售;产销:电子
资讯产品、集成电路板、服装;销售:五金、家用电器、日用杂品、民用建材、
油漆、汽车(不含小轿车)及配件;经济信息咨询、财务顾问咨询服务。
广华地产、君豪集团因其法定代表人之间为兄弟关系而具有关联关系。
三、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公司本次对广华地产出资8,000万元,增加该公司注册资本1,600
万元,占注册资本总额3,590万元的44.57%;君豪集团对广华地产出
资3,450万元,增加该公司注册资本690万元,占注册资本总额的19.
22%;该公司原股东李忠民出资增加到1,300万元,占注册资本总额3,
590万元的36.21%。公司已与君豪集团达成意向,约定以双方认可且合
法的方式使本公司最终持有广华地产的股份比例达到51%。
广华地产于2002年8月28日由自然人李忠民、卢金波共同出资组建,
设立时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300万元,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44190
02011107。经2003年11月26日股东会同意,股东卢金波将其持
有的广华地产50%股权计650万元,分别转让给李忠民40%计520万元
,黎耀明10%计130万元。2004年9月20日,黎耀明与李忠民签署协
议,黎耀明将其持有的广华地产10%股权计130万元全部转让给李忠民持有
。同时本公司与君豪集团将合作款共计11,450万元全部转为对广华地产出
资,增加其注册资本2,290万元。
截至2004年8月31日,广华地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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