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2-07
证券代码:600699 证券简称:均胜电子 公告编号:临 2024-080
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治理制度
(H股上市后适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6 日召开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修订<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其附件(H 股上市后适用)的议案》。
鉴于公司现拟发行境外上市股份(H 股)并申请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香港联交所”)主板挂牌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并上市”),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境内企业境外发行证券和上市管理试行办法》、
《国务院关于调整适用在境外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通知期限等事项规定的批
复》等境内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
规则》(以下简称“《香港上市规则》”)等香港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的
实际情况及需求,对现行《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相应议事规则进行修订,形成本
次发行 H 股并上市后适用的《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草案)》”)及其附件《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
议事规则(草案)》(以下简称“《股东会议事规则(草案)》”)、《宁波均
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草案)》(以下简称“《董事会议事规则
(草案)》”)及《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草案)》(以
下简称“《监事会议事规则(草案)》”)。
一、《公司章程(草案)》修订内容
公司章程修订前条款 公司章程修订后条款
第一章 总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
公司章程修订前条款 公司章程修订后条款
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 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定《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 《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规则》《境内企业境外发行证券和上市管理试行办
法》《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以
下简称“《香港上市规则》”)和其他有关规定,制
定《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或“本章程”)。
第二条 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第二条 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公司”)系依照《股份有限公司规范意见》和其他 司”)系依照《股份有限公司规范意见》《公司法》
有关法规和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和其他有关法规和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经吉林省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和吉林省国有 公司经吉林省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和吉林省国有资产管理局以吉改联批<1992>18 号文件“关于成 资产管理局以吉改联批<1992>18 号文件“关于成立立辽源得亨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批准,以定向募 辽源得亨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批准,以定向募集
集方式设立;在辽源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 方式设立;于 1992 年 8 月 7 日在辽源市工商行政
取得营业执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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