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11-13 17:00:33 股吧网页版
湖南天雁:湖南天雁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11-14


证券代码:600698(A 股) 900946(B 股) 公告编号:临 2024-050
证券简称:湖南天雁(A股) 天雁 B股(B股)

湖南天雁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

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简要原因及前任会计师的异议情况:根据
《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情况和整体审计的需要,为保证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湖南天雁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聘任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宜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沟通,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已明确知悉本次变更项并确认无异议。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
简称“致同”)

成立日期:2011 年 12 月 22 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首席合伙人:李惠琦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22 号赛特广场 5 层

致同已取得北京市财政局颁发的执业证书,是中国首批获准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特大型国有企业审计业务及金融相关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并在美国 PCAOB 注册。

2.人员信息

截至 2023 年末,致同从业人员超过 5,000 人,其中合伙人 225
名,注册会计师 1,364 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 400 名。

3.业务规模

2023 年度业务收入 27.03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22.05 亿
元、证券业务收入 5.02 亿元);审计上市公司客户 257 家,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收费
3.55 亿元;审计挂牌公司 163 家,收费 3,529.17 万元。

4.投资者保护能力

致同已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9 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2023 年末职业风险基金 815.09 万元。

致同近三年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致同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监督
管理措施 10 次、自律监管措施 4 次和纪律处分 1 次。从业人员近三

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监督管理措施 10
次、自律监管措施 4 次和纪律处分 1 次。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基本信息如下: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 1:陈海霞,2008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0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1 年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7 份。

签字注册会计师 2:康佳,2022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9 年开
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 年开始在本所执业,将从 2024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谢春媛,2006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 年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1 份、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3 份。

2.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致同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三)审计收费

致同审计服务收费按照业务的责任轻重、繁简程度、工作要求、所需的工作条件和工时及实际参加业务的各级别工作人员投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