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1-23
上海新世界股份有限公司
(600628)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九日
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大会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上海新世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特制定本须知。
一、本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做好召开股东大会的各项工作。
二、本公司设立股东大会秘书处,具体负责大会有关程序方面的事宜。
三、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
四、股东参加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同时也必须认真履行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其他股东的权益和扰乱会议秩序。
五、股东要求大会发言,请于会前十五分钟向大会秘书处登记,出示持股的有效证明,填写《股东发言登记表》,登记发言的人数原则上以十人为限,超过十人时先安排持股数多的前十位股东,发言顺序亦按持股数多的在先。
六、在股东大会召开过程中,股东临时要求发言的应向大会秘书处报名,并填写《股东发言登记表》,经大会主持人许可后,始得发言。
七、本次股东大会安排股东发言时间不超过一小时,每位股东发言不超过5分钟。股东在会议发言时,应当首先报告其所持的股份份额,并出具有效证明。股东发言应围绕本次大会所审议的议案,简明扼要。
由于本次大会时间有限,股东发言由公司按登记统筹安排,公司不能保证在“股东发言登记处”登记的股东均能在本次大会上发言。未在大会上发言的股东可将有关意见填写在登记表上,由大会秘书处进行汇总后,递交公司有关人员予以解答。议案表决开始后,大会将不再安排股东发言。
八、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全体流通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在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均有权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公司股东行使表决权时,如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表决结果为准。
九、股东大会表决采用投票方式。股东以其所持有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除本须知或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票特别说明的情况外,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在投票表决时,应在表决票每项议案下设的“同意”、“反对”、“弃权”三项中任选一项,并以打“√”表示,未填、填错、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或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弃权”。
十、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的有关规定,公司不向参加本次会议的股东发放礼品,以维护其他广大股东的利益。
十一、公司聘请律师出席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上海新世界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议程
会议时间:1、现场会议时间:2024 年 12 月 9 日(星期一)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 年 12 月 9 日(星期一)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
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
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会议地点:新世界会议中心(上海市黄浦区西藏中路 369 号 13 楼)
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请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23 日在《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临时公告。
会议主持人:董事长 陈 湧先生
一、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二、关于公司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三、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四、股东代表发言和表决同时进行
五、大会休会
六、宣读现场表决结果
七、律师宣读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各位股东:
受公司董事会委托,谨向本次股东大会作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请予审议。
鉴于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需进行换届。现根据《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董事会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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