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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1-22 10:06:50 股吧网页版
公司热点|公众号发文引股价异动未及时信披,复旦复华及董秘被监管警示
来源:读创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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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商报·读创客户端记者穆砚

  11月21日,上海证券交易所下发关于对上海复旦复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复旦复华”或“公司”)及有关责任人予以监管警示的决定。因依法应当披露的重大事项但公司未进行披露,上交所决定对复旦复华及时任董事会秘书沈敏予以监管警示。

  ▲上交所公告截图

  经查明,2024年9月3日14时43分,上海复旦复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复旦复华或公司)在“复旦复华”公众号发布《复旦复华与本源量子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共谋量子计算产业发展》的文章,称公司于2024年9月2日与本源量子计算科技(合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源量子)举行战略合作签约仪式,双方就携手开拓超导量子计算机应用市场,共谋量子计算产业发展达成合作意向并签署合作协议。公司将助力本源量子实现超导量子计算机中国境内及境外市场布局,搭建产业联盟,加强应用推广。文章发布后,公司股价于9月3日14时44分涨停,后收盘涨幅为6.32%。

  上述事项对公司股价具有较大影响,属于依法应当披露的重大事项,但公司未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媒体进行披露,违反了《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2.1.1条、第2.1.8条、第2.2.3条等规定。公司时任董事会秘书沈敏作为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的具体负责人,未能勤勉尽责,对公司上述违规行为负有责任,违反了《股票上市规则》第2.1.2条、第4.3.1条、第4.3.5条、第4.4.2条等规定及其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及承诺书》中作出的承诺。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13.2.1条、第13.2.2条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和监管措施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上交所作出如下监管措施决定:

  对上海复旦复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时任董事会秘书沈敏予以监管警示。

  9月3日,复旦复华在公众号发布文章称,公司于2024年9月2日与本源量子举行战略合作签约仪式,双方就携手开拓超导量子计算机应用市场,共谋量子计算产业发展达成合作意向。文章称,复旦复华将助力本源量子实现超导量子计算机中国境内及境外市场布局,搭建产业联盟,加强应用推广;量子计算机应用广泛,可在人工智能、网络安全加密、金融分析、气象预警、新药研发制造等领域大显身手,本源量子近几年在往产品化、商业化方向发展,已研发出多台超导量子计算机,并已交付用户使用。

  9月10日晚间,复旦复华发布对上交所问询函的回复公告。

  针对9月3日上交所问询公司与本源量子签订《战略合作协议》相关的系列问题,复旦复华当时回复称,该协议是双方就加强市场布局、搭建产业联盟等销售服务相关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公司为非独家的销售服务顾问,涉及的具体合作事宜需另行签订相关合作协议。该销售代理活动并非必然发生,也不是持续性业务,具有一定的偶发性。本协议不涉及具体金额,目前对公司业绩暂无实质性影响,未来业绩的影响需根据正式合作协议实施情况而定。

  公司称,在“复旦复华”公众号发布《复旦复华与本源量子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共谋量子计算产业发展》后,公司股价盘中出现涨停,收盘涨幅为6.32%。经公司自查和反思,意识到公司对该事项可能涉及市场热点的敏感度不够,公司将加强相关人员对市场热点的研究与学习,更好地把握企业经营动态的宣传,公司后续将严格按照信息披露相关规定,确保对外发布的信息合规、公平。

  公告披露,自2023年7月起,复旦复华领导两次亲赴本源量子实地考察调研,认为公司主营业务与本源量子产品的应用领域有一定的相关性,后续双方可以继续探讨合作。本源量子希望加强产品的商业化应用,也希望在上海作些布局和拓展。双方在技术、渠道等资源上能形成一定的优势互补。

  公告指出,2024年6月起,公司相关部门与本源量子就相关合作事项进行多次洽谈,双方于2024年9月达成合作意向并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因此本事项不存在迎合热点炒作股价的情形,本次合作事项不存在其他利益安排。

  复旦复华10月31日披露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前三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77亿元,同比下降7.86%;归母净利润亏损3220.86万元,上年同期盈利691.24万元;扣非净利润亏损3917.91万元,上年同期亏损557.13万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4639.9万元,上年同期为954.98万元;报告期内,复旦复华基本每股收益为-0.047元,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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