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12-21 07:00:00 股吧网页版
华鑫证券因违规收深圳证监局警示函
来源:财中社

K图 600621_0]

  财中社12月20日电根据深圳证监局在2024年12月20日发布的公告,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因在证券经纪业务中存在多项问题而受到行政监管措施,具体为出具警示函。经查,该公司存在的主要问题包括:经纪业务相关制度未及时修订、人员管理不到位以及个别投资者适当性测试结果异常但未采取相应措施提示风险。

  这些行为违反了《证券经纪业务管理办法》和《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深圳证监局决定对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措施。若对该决定不服,公司可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或在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