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3-29
公司代码:600611 公司简称:大众交通
900903 大众 B 股
大众交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大众交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3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一. 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 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1. 公司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2.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有效 □无效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3. 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4.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5. 内部控制审计意见是否与公司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评价结论一致
√是 □否
6.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对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披露是否与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披露一致√是 □否
三.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 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1.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大众交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大众出租汽车公司、大众汽车租赁有限公司、北京大众汽车租赁有限公司、杭州大众汽车服务有限公司、上海大众出行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大众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大众广告有限公司、上海大众交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中心、上海恒元驾驶员培训有限公司、上海大众交通国际物流有限公司、上海大众国际仓储物流有限公司、上海大众交通保税仓储有限公司;上海长宁大众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青浦大众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徐汇大众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嘉定大众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闵行大众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大众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大众房地产开发经营公司、上海大众大厦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大众旅游有限公司、上海大众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上海数讯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2. 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占比:
指标 占比(%)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之比 85.70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之比 91.17
3.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
公司治理层面:组织架构、发展战略、人力资源、社会责任、企业文化。
公司业务流程层面:覆盖了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核心业务流程和主要的业务模块,关注了资金活动、销售业务、采购业务、资产管理、行车事故安全管理、工程项目、担保业务、关联方交易、财务报告、全面预算、合同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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