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1993-06-10
上海大众出租汽车股份有限公司配股交款公告
根据上海大众出租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增资配股公告,股权登记日为6月11 日,股东按股权登记日持有股票享有1:0.1比例送股和1:0.9的比例配股的权利,每股配售价4.15元。 上海大众出租汽车股份有限公司配股认购缴款工作由上海申银证券公司担任主承销。
现将具体办法公告如下:
一、社会股
①时间:6月14日─6月23日、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30─3:30
②缴款方式:凡享受大众出租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股票配股权的股东均可凭本人身份证和股票帐户,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会员单位的柜台办理交款手续,交纳认购配股所需款项,柜台受理后向场内申报买入,委托买入缴款后必须办理交割手续。
二、职工企业内部股
①时间:6月21日─6月27日、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30─4:00
②地点:南阳路154号 申银证券公司静安营业部
③缴款方式:除团体交款外,一律采取现金交款,交款时需带好本人身份证、股票帐户及换股凭证(原交款收据)。
对至今未领到股票帐户的股东请先到大众出租汽车股份有限公司领取后再办理交款手续。
三、法人股
①时间:6月21日─6月24日、每天上午9:00─11:00、下午1:30─4:00
②地点:上海市威海路681号 申银证券公司发行部六楼。
③缴款方式:一律采取二联式转帐支票结算,并款时需带好交款通知单、单位介绍信、原法人股收据及转帐支票。
四、在上述规定时间内,老股东未办理交款手续其配股权作自动放弃。
上海申银证券公司
1993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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