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1999-05-24
上海大众出租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告
上海大众出租汽车股份有限公司1999年5月22日召开了董事会临时会议,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到15人实到13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有关章程,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为了保证公司可持续发展,增强公司整体实力,提高公司主营业务市场占有率,形成专业化经营的规模经济,本公司拟在近期以定向增发社会法人股、吸收部分经营性资产的方式进行业务整合和股权结构重组。
(一)、本次新增股份界定为社会法人股,为非流通股份,在国家有关政策出台之前,暂不上市流通。
(二)、发行规模
本次定向募集14000万股社会法人股。
(三)、发行价格
1、本公司经审计的1998年12月31日每股净资产为3.10元,本次发行定价适当考虑本公司成长性等因素,初步确定为每股3.15元。
2、公司与主承销商将在获得中国证监会发行批准后,签订承销协议,在指定报刊刊登发行公告书。
(四)、发行对象
本次定向增发社会法人股的发行对象仅限于上海浦东大众出租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实施公司与上海浦东大众出租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的业务整合,避免同业竞争。有关上海浦东大众出租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详尽资料请参阅该公司1999年3月9日公布的1998年年度报告。
(五)、资产折股与盈利预测
上海浦东大众出租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其经评估后的与本公司主营业务相关性较大的部分经营性资产和对外投资股权按照发行价格折成本公司法人股股份,本公司则以该价格定向向上海浦东大众出租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发行14000万股社会法人股。双方董事会商定,拟以经审计的1998年年度报告为基础,上海浦东大众出租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拟将1000辆营运车辆(含车辆价值和车辆牌照)和对上海浦东大众公共交通有限责任公司、上海交通大众客运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投资总计约44100万元(最终以评估报告为准)按照发行价格折成本公司14000万股股份。根据近年来出租汽车和城市客运市场的状况及对未来的预期,这些经营性资产每年可为公司创造4000万元至5000万元的利润。
(六)、发行意义
1、实施公司与上海浦东大众出租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之间的业务整合,减少关联交易,避免同业竞争。
2、在目前出租汽车总量受控的前提下,逐步解决公司主业经营规模扩张和后续融资所面临的现实问题。
3、通过方案实施,使公司的股权结构更趋合理
以上定向增发社会法人股方案须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并报中国证监会批准后实施。若获准实施,本公司将在《发行公告书》中对具体内容予以详尽披露
。
本次增发完成前后公司股本结构为:(单位:万股)
增发前 比例 增发后 比例
国家股 11357.82 26.67% 11357.82 20.07%
社会法人股 14000 24.74%
国家股转配股 7567.34 17.77% 7567.34 13.37%
B股流通股 20280 47.62% 20280 35.84%
A股流通股 3380 7.94% 3380 5.98%
总股本 42585.16 100% 56585.16 100%
二、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三、经公司董事会讨论决定于1999年6月29日召开1998年度股东大会。
会议内容:
原内容不变,增加以下议案:
1、《关于定向向上海浦东大众出租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增发14000万股社会法人股的议案》;
2、《关于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定向向上海浦东大众出租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增发14000万股社会法人股事宜》;
3、《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特此公告。
上海大众出租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一九九九年五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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