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9-14
证券代码:600610 证券简称:中毅达 公告编号:2024-068
900906 |中毅达 B
贵州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
股改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股改后限售股份;股票认购方式为网下,上市股数为 260,000,000 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 260,000,000 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4 年 9 月 23 日。
一、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相关情况
(一)贵州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原上海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纺织机
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于 2014 年 7 月 3 日经 2014 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暨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审议通过,以 2014 年 11 月 21
日作为股权登记日实施,公司 A 股股票于 2014 年 11 月 25 日实施后首次复牌。
(二)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是否安排追加对价:是
公司原控股股东大申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申集团”)承诺,公司 2014年度实现的净利润(以经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数据为准,含非经常性损益)不低
于 2.6 亿元,否则大申集团将予以双重补偿,并在公司 2014 年股东大会结束后 2
个月内实施完毕。具体补偿方式如下:
1.向 A 股流通股股东送股
如果公司 2014 年度实现的净利润(以经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数据为准,含非经常性损益)低于 2.6 亿元,且高于 2.1 亿元,那么大申集团将向全体无限售条件的 A 股流通股股东追送 540.54 万股作为补偿,相当于按照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
后的 A 股流通股股本为基础每 10 股追加送股 0.5 股。
如果公司 2014 年度实现的净利润(以经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数据为准,含非经常性损益)低于 2.1 亿元,那么大申集团将向全体无限售条件的 A 股流通股股东追送 1,081.08 万股作为补偿,相当于按照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的 A 股流通股股本为基础每 10 股追加送股 1 股。
2.向公司补足现金
如果公司 2014 年度实现的净利润(以经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数据为准,含非
经常性损益)低于 2.6 亿元,则低于 2.6 亿元部分(即 2.6 亿元减去实际净利润部
分),大申集团将向公司支付现金予以补足。
二、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中相关主体做出的各项承诺及履行情况
提出本次股权分置改革动议的潜在非流通股股东为大申集团、西藏钱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藏钱峰”,原名称“上海钱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江苏一乙科技创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一乙”,原名称“西藏一乙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南京弘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其做出各项承诺及履行情况如下:
序 限售股份 承诺及追加承诺的
号 持有人名 承诺及追加承诺内容 履行情况
称
本承诺人将遵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
定,履行法定承诺义务。自股权分置改
革方案实施之日起,所持有的有限售条 严格履行
件的流通股份在三十六个月内不上市
交易或者转让。
大申集团承诺:公司2014年度实现的净
利润(以经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数据为
准,含非经常性损益)不低于2.6亿元, 大申集团就补偿现
1 大申集团 否则本承诺人将予以双重补偿,并在公 金 160,046,436.66 元
司2014年股东大会结束后2个月内实施 人民币已于2015年8
完毕。具体补偿方式如下: 月6日转入公司帐
(1)向A股流通股股东送股 户;追送对价股份
如果公司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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