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1-30
证券代码: 600603 证券简称:ST 广物 公告编号:2024-115
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股份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 年 11 月 29 日召开
公司 2024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实施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并注销股份的议案》。
公司上述会议同意终止实施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并注销股份,本次将 37,221,000 股股份进行注销。上述股份注销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金将
减少 37,221,000 元,由 1,230,550,151 元变更为 1,193,329,151 元(具体
以实际核准的注销股数为准)。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本次注销股份将涉及公司注册资本金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公告如下:公司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起 30 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45 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逾期未提出权利要求的,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债权人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申报债权,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
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债权申报登记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新华北路 165 号中信银行大厦 40 楼证券部
2、申报时间:2024 年 11 月 30 日至 2025 年 1 月 14 日期间工作日的
10:00-13:30;16:00-19:00
3、联 系 人:王勇
4、联系电话:0991-6602888
5、传真号码:0991-6603888
6、邮政编码:830000
特此公告。
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 年 11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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