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2-14
证券代码:600592 证券简称:龙溪股份 公告编号:2024-041
福建龙溪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九届三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福建龙溪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九届三次董事会
通知于 2024 年 12 月 9 日发出,会议于 2024 年 12 月 13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应到董事 9 人,实到董事 9 人,会议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第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预期和信心,为提升公司投资价值,积极回报股东,与全体股东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增强广大股东的获得感,在综合考虑公司盈利情况、未来发展资金需求等因素,以及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的前提下,同意公司以现有总股本 399,553,571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实施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0.60 元(含税),预计派发现金红利共计人民币 23,973,214.26 元(含税),现金分红占 2024 年前三季度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的14.48%。
具体详见公司刊登在 2024 年 12 月 14 日出版的《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龙溪股份关于 2024 年第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3)。该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董事长及经理班子 2023 年度薪酬结算方案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董事会同意将公司董事长及经理
班子(含已离职的原党委副书记、监事会主席刘明福)2023 年度薪酬结算方案
修订如下(单位:万元):
应发年薪总额 社会保险、企业年金、
姓 名 年薪系数 应发月数 基本年薪 绩效年薪 (税前) 基本医疗保险及住房公
积金的单位缴存部分
陈晋辉 1.00 12 15.80 33.86 49.66 11.51
陈志雄 1.00 12 15.80 33.86 49.66 11.51
郑长虹 0.90 12 14.22 30.47 44.69 11.51
刘明福 0.85 12 13.43 28.78 42.21 11.51
张逸青 0.87 12 13.74 29.46 43.20 11.51
林通灵 0.72 12 11.38 24.38 35.76 10.83
曾四新 0.86 12 13.59 29.12 42.71 11.51
林振元 0.86 12 13.59 29.12 42.71 11.51
吴岳彬 0.75 12 11.85 25.40 37.25 10.96
备注:1、本表披露的薪酬为公司董事长及经理班子报告期内应领取的税前总薪酬(含基本年薪和绩效年薪,不包括 2023 年度发放的以往年度绩效薪酬);2、本表披露的公司董事长及经理班子的薪酬不含任期激励收入;3、除上述人员外,其他董事、监事 2023 年度从本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金额与公司 2023年年度报告披露的一致。
因本项议案涉及关联董事薪酬事宜,其中关联董事陈晋辉、陈志雄、郑长虹、
曾四新回避该议案的表决。
表决结果:5 票同……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