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1-08
证券代码:600578 证券简称:京能电力 公告编号:2025-02
北京京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北京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申请委托贷款的关
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贷款对象:公司向北京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
称:“京能集团”)申请委托贷款
委托贷款额度:人民币 2,868 万元
具体委托贷款利率、贷款期限由双方协商确定
公司与京能集团在过去 12 个月内(除日常关联交易外),发
生过两次同类别交易。经公司第七届二十六次董事会审议通
过,公司向京能集团申请 1 亿元委托贷款。经公司第七届二十
八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向京能集团申请 116 万元委托贷
款。上述交易均是为了满足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使用规定。
一、委托贷款概述
2018 年公司控股企业京能十堰热电有限责任公司、河北涿州京源热电有限责任公司申请取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 2,268 万元,其中:“京能十堰热电粉尘超净排放协同处理技术运用及推广项目”1,560 万元,“涿州热电燃煤电厂脱硫废水循环利用关键技术研究与应用项目”600 万元,“涿州热电火力发电零水排放智慧水网系统开发与示范项目”108 万元。
2021 年公司全资企业内蒙古京隆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基于热电协同的智慧供热示范工程建设项目”申请取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600 万元。
公司已将上述项目资本金共计 2,868 万元拨付到位。鉴于上述委
贷已到期,公司拟继续向北京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京能集团”)申请将 2,868 万元委贷延续三年。
根据财政部《加强企业财务信息管理暂行规定》(财企〔2012〕23 号)的要求,企业集团母公司将资本性财政性资金拨付所属全资或控股法人企业使用的,应当作为股权投资。母公司所属控股法人企业暂无增资扩股计划的,列作委托贷款,与母公司签订协议,约定在发生增资扩股、改制上市等事项时,依法将委托贷款转为母公司的股权投资。
因京能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京能集团为公司关联法人,本次委托贷款事项属于关联交易。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北京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 姜帆
注册资本 2,208,172 万人民币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南大街 2 号甲天银大厦 A 西 9 层
成立日期 2004 年 12 月 08 日
经营期限 2054 年 12 月 07 日
能源项目投资、开发及经营管理;能源供应、管理;能源项目信息
经营范围 咨询;房地产开发;投资管理;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
技术服务。
(二)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京能集团系公司的控股股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京能集团为公司的关联法人。因此公司本次向京能集团申请委托贷款事项构成关联交易,但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三)关联方主要财务指标
京能集团 2023 年经审计期末资产总额 46,335,344.70 万元、净
资产 16,809,472.33 万元;营业收入 9,207,597.41 万元,净利润531,360.63 万元。
京能集团 2024 年三季度未经审计期末资产总额 48,084,895.04
万元、净资产 17,050,618.75 万元;营业收入 6,772,365.96 万元,净利润 434,266.41 万元。
三 、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公司向京能集团申请委托贷款 2,868 万元,用于公司下属三家电厂科技项目投入。鉴于上述委贷已到期,公司拟继续向京能集团申请将 2,868 万元委贷延续三年。本次委托贷款利率及期限由双方协商确定。
公司与京能集团在过去 12 个月内(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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